江苏南京,某教育公司出现经济问题,财务打算跑路,她以短信的方式提出离职,公司老板

重瓦下庆 2025-05-08 08:57:20

江苏南京,某教育公司出现经济问题,财务打算跑路,她以短信的方式提出离职,公司老板也同意了,可财务的工作并未交接,这导致公司找了电脑破密专家,才破解了财务的电脑,还花了3.84万元。事后公司领导越想越气,便将财务告上法院索赔损失4.2万元。没想到法院会这么判。

(来源:环球网)

女子陈某在2023年4月,入职了南京某教育咨询公司,担任财务一职位。双方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同年8月底,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财务压力甚大,陈某觉得这家公司没了希望,于是就去找了其他公司的工作。为了进行其他公司的面试,陈某甚至多次请了病假。

自8月30日开始,陈某是彻底失联了。老板周某知道陈某已经有了离开的意思,于是就催促其将电脑开机密码和相关系统账号密码交出来。可是陈某却只发给了周某一个辞职申请,并未告知相关密码。

由于陈某是公司唯一财务,周某也不懂财务的那套东西,要新招财务又没人愿意来,所以周某的公司更是雪上加霜,就连其他员工的工资发放都成了问题。

无奈之下,周某就只得托人找来了密码破译专家,花了3.84万元才将陈某的公司电脑密码给破译了,同时又花了3600元请人帮忙把陈某的财务工作给收尾了。

事后,周某认为陈某即便要离职,也应该交接完工作才行,这是职业道德问题。可陈某却不交接工作就离职,害得公司运转差点瘫痪,所以周某将陈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4.2万元。

对于周某的诉求,其实看着还是挺合理的。毕竟周某花钱找人来破译密码,是因为陈某不肯交接工作所致,这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由此可见,周某有权要求陈某赔偿因破译密码而产生的损失。不过,一般情况下,这个损失并非一次性赔偿的,而是每个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20%。

但现在陈某已经离职了,所以周某有权要求陈某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可陈某认为,市场上破译个密码顶多就几千元,可公司却要3.8万元,这显然不对等。而且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为破译密码支付了3.8万元。

那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审查了周某与破译密码专家的服务合同以及支付凭证,发现合同以及转账记录中,存在合同对象的名称与实际付款对象不符的情况。

当然,这种情况并不能直接认定公司存在订立虚假合同的情况。

法院还调查发现,周某与破译专家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时间,与转账记录的时间对不上。

一般来说,找破译专家破译密码,先支付一笔订金,等事成后支付尾款,但周某的公司并未这样操作。

此外经过了解,破译密码的市场价不至于要3.84万元。

因此,法院认为周某主张3.84万元破译密码费用,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

最终,法院仅支持了周某另请财务梳理公司账务的费用,并酌情判决陈某应当支付周某4000元赔偿金。

最后,在这起事件中,周某虽然存在狮子大开口索赔的情况,但员工离职不交接,这的确是员工的问题。

陈某所使用的电脑是公司的,财务密码也是公司的,她既然选择了离职,这些密码都应当交还公司。

因此,不少网友说陈某没有职业道德,这并非无的放矢。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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