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行人安全距离” ,赔偿7万元!
天啊!这是给碰瓷者的福音吗? 2024年青岛中院审理一起行人相撞案件,王某与刘某相撞,致刘某十级伤残。
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撞倒突然转身的老人刘某,双方都存在过错,要求赔偿。
这判决一出,网上直接炸了锅。7万块啊!多少人一年工资都攒不下这个数。走路撞一下就得倾家荡产?以后大街上是不是得人人背把尺子量距离?
仔细看案件细节更让人憋屈。70多岁的刘某突然转身,王某根本来不及反应。法院认定“未保持安全距离”,可法律哪条写了行人之间必须隔多少米?《道路交通安全法》管的是机动车,现在连走路都要判责任?
更魔幻的是责任划分。老人突然转身算不算“重大过失”?法院各打五十大板的态度,本质上是在鼓励“谁弱谁有理”。去年北京类似案件中,年轻人扶老人反被索赔12万,监控都证明没碰撞,法院却调解赔了3万“人道补偿”。
法律本该保护善良,现在却成了碰瓷产业链的温床。医院、律师、鉴定所形成灰色利益链,有职业碰瓷者专挑商场监控死角作案。某地警方破获的团伙案中,有人靠“被撞”月入过万。
普通人的恐惧正在蔓延。抖音上“防碰瓷教学”视频播放量破亿,年轻人开始随身携带录音笔。更讽刺的是,日本《民法典》明确规定行人轻微碰撞不赔偿,欧美国家类似案件多数直接驳回。我们是不是把“尊老”变成了“畏老”?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该有边界。当“和稀泥式判决”成为常态,每个人都是潜在受害者。今天赔7万,明天会不会赔70万?法律不能变成情感绑架的工具,弱势身份更不该是免责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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