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证明是恶意碰撞伤害。否则,青岛法院的判罚是个恶例,突破了公序良俗的底线,是继老人倒下无人敢扶后,又一次文明倒退。 青岛女子刘某在步行时因突然转身,与后方男子王某相撞导致骨折。法院认定王某未能与前方行人保持“合理避让距离”,最后经调解赔偿了刘某7万元。 在路上行走,目前中国法律没有规定人与人之间具体的安全距离。人道主义关怀,不能成为滥用处罚的借口。事实上于情于理,也无法规定这个距离。 照此案逻辑推理,以后如果行人不慎撞到树上受了伤,是不是也要追究植树人的次要责任?如果在人挤人的景区犯病倒下,是不是周围人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 更可笑的是,会不会激发更多人出来碰瓷?因为比照此案,碰瓷的成本几乎为零了。 除非是有证据证明是恶意碰撞伤害。否则,大家以后出门只能背个红绿灯了。
除非证明是恶意碰撞伤害。否则,青岛法院的判罚是个恶例,突破了公序良俗的底线,是继
社会观天下
2025-05-09 17: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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