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了,青岛又出名了。青岛继“路虎女”后,又出了一个“逆行女”撞人事件,关键是法

菜煎饼大侠 2025-05-10 11:08:14

出名了,青岛又出名了。青岛继“路虎女”后,又出了一个“逆行女”撞人事件,关键是法院判了被撞人也担责。这下青岛李沧区法院韩法官马上就和南京法官齐名了。 案情其实很简单:青岛市民刘女士60岁与王某在人行道上前后行进,刘某在前方一边行走一边打电话,突然转身,致使后方正常行走的王某避让不及,二人发生碰撞。刘某摔倒后,造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法院调解,最终由王某赔偿刘某7万元。 案件最后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后面正常行走的王某也要担责,赔了7万元。青岛法院给的理由居然是“没保持安全距离”。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咱不知道哪条法律法规规定行人之间要保持多少米才是安全距离。这样的话,人没法出门了。 这个判例又开了一个恶劣先河,挑战人性的底线,现在是全网愤怒。期待,有关部门及时纠偏,让大家看到法制公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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