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性走路,这届网友又发明了一个新词。 事情起因是青岛中院发布的一个优秀案例。60岁的刘某和王某两人一前一后走在马路上,刘某一边走一边打着电话,突然,刘某毫无征兆的转身折返,而紧跟其后的王某根本来不及躲闪,两人就这样迎面撞在了一起。 毫无防备的碰撞对于年逾60的刘某来就是骨折以及不菲的治疗费。刘某认为是王某把自己撞倒才造成了骨折,于是就向王某索赔,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8.8万。 经过法院的认真分析,得出结论刘某在前方没有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往回走,对于碰撞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而王某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为次责,经过多次协调,刘某赔偿王某7万,此事才算圆满画上句号。 青岛中院一定是很满意于这个案子的了结,因为他们把此事作为优秀案例宣传。没想到广大人民群众不满意了,以前只听说过开车要保持安全距离的,现在破天荒的被教育“走路要保持安全距离”,真是耸人听闻! 面对此情此景,痛心疾首却又无能为力的网友只能发明出“防御性走路”,以后走路必须眼观八方耳听六路,时刻防备有老人猝不及防的撞自己一下。 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防御性走路,这届网友又发明了一个新词。 事情起因是青岛中院发布的一个优秀案例。
书桃看看趣事
2025-05-10 14: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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