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案例,甲和乙前后走,甲边走打电话边突然转身,乙来不及避让将其撞倒致骨折,鉴定

筝筝说生活 2025-05-11 13:49:23

有个案例,甲和乙前后走,甲边走打电话边突然转身,乙来不及避让将其撞倒致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协商无果闹到法院,法院调解时指出,甲边走打电话还突然转身有重大过错,乙没保持安全距离有次要责任,最终乙赔甲7万。很多网友质疑,法律没明确规定行人安全距离啊。其实,虽无明文规定,但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条例规定机动车同车道时速100公里以上保持100米以上距离,时速低于100公里不少于50米,成年人步行速度约4 - 6公里每小时,这距离该咋换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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