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重庆,高校花75万元采购的防火墙,结果在网上只卖299元,网友质疑其

重瓦下庆 2025-05-12 11:26:40

“离大谱!”重庆,高校花75万元采购的防火墙,结果在网上只卖299元,网友质疑其中标价格不合理,高校回应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终止采购、重新采购。引发热议。

对此,有网友表示,供应商这是把高校当猪宰!

有网友表示,供应商哪敢这么做,背后一定早已经与高校沟通好,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结果没想到搞砸了!

还有网友表示, 是谁先爆出来的,太缺德了,就应该等采购完成后再爆料,这样才刺激!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出现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终止采购、重新采购就行了?

当然不是!

首先,民事欺诈中,行为人往往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针对的是“促成交易”。

诈骗罪中的行为人往往虚构了足以使被害人处分财物的事实,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的真相针对的是“财产”!

如果供应商把高校当傻子,利用信息差,将网络售价只有299元的路由器当作价值75万元的防火墙卖给高校,就不单单是民事欺诈问题,或还涉嫌诈骗。

《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是指,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

其次、299元的路由器与价值75万元的防火墙功能、性能差异可想而知。

供应商将网络售价只有299元的路由器当作价值75万元的防火墙卖给高校,即便是采购时没有被发现,事后也会被高校发现。之所以还敢这么做,怕是已经打点好高校相关人员,根本不会担心追责问题。

《刑法》第223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如果真是如此,不仅供应商会涉嫌犯罪,涉事高校相关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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