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租我房子卖服装的大姐,突然给我打电话说,生意不好,家里出事了,不想租了。可我们签的是一年的合同,这才过去五个月,按合同条款,提前退租,3000块钱押金是不退的。但大姐的一番话,让我做了反常的决定。
大姐带着哭腔,抽抽噎噎地把这几个月做生意的惨淡情况讲给我听,店里冷冷清清,一天都等不来一个顾客。她本想遵守合同,坚持到满一年再退租。可是前些天,她老公突然晕倒,急需用钱,她大半身价都在这个店里,实在不得已只能退租了。大姐说着竟哭了起来。
然而我也很不容易。当时高位接盘这个底商,掏空了全部家底,本希望以后生活能轻松点。没成想,房子并不好租,至今入不敷出。但大姐的哭声让我很难受,于是我我同意把剩下7个月的房租退给她,并且不扣她3000块钱押金了。大姐收拾完后,屋内还剩几张员工用来睡觉的折叠床,大姐说不要了。我将床挂在二手市场,卖掉后把钱转给了大姐。
我认为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与大姐相遇是缘分,她遇到困难,在我力所能及范围内,能帮一把是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