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城运队员在配合民警处理一起求助警情时,发现求助人是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

小峰聊社会 2025-05-14 23:22:40

上海嘉定,城运队员在配合民警处理一起求助警情时,发现求助人是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让帮找暗恋的哥哥,感觉对方精神异常,应该比较好拿捏,起了歹念,随后通过接警单上登记的手机号添加女子微信,不断与女子攀谈示好,在博得女子信任后,又以可以帮忙查看监控找人为由,身穿联勤制服跑到女子家中,将女子诱骗、强行带到自己家中。期间,男子多次接触女子的身体想与女子亲近,都被女子拒绝,而后与女子躺在同一张床上睡着,直至次日早晨才将女子送回家。女子到家后将事情的经过告诉给自己的父亲,女子的父亲当即报警!结果城运队员结果悲剧了!

(来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据悉,29岁的皇某曾是一名城运队员。

一年前某天清晨,皇某协助民警处理一起求助警情,发现报警人竟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杨某。杨某请求帮忙寻找在补习班的一位暗恋对象。皇某察觉杨某精神状态似乎不太正常,觉得她容易掌控,便心生邪念。随后,他通过接警单上登记的手机号添加了杨某的微信,不断给杨某发送暧昧信息,还表达出想与杨某交往的意愿。

然而,皇某多次示好均未得到杨某回应。一天晚上10点多,皇某以能帮杨某查看监控为由,诱骗杨某出门。紧接着,他身着联勤制服来到杨某家中,对杨某的父亲谎称杨某再次报警,需带她去派出所配合调查。见杨某父亲同意,皇某便将杨某带走了。

皇某并未带杨某去派出所查看监控,而是直接把她带回了自己家中。他对杨某说:“时间太晚了,今晚就在家睡一觉,明天再去派出所看监控。”

到家后,皇某见杨某一直用手机刷题,便伸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杨某将他推开后坐到了床上,皇某又凑过去想与她亲热,再次被杨某拒绝。不死心的皇某接着又去摸杨某的头发,还是遭到了拒绝。

大约11点左右,杨某的父亲打来电话询问情况,皇某一把夺过杨某的手机,对杨某父亲谎称杨某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第二天才能回家。 过了一会儿,皇某见杨某累了趴在床上,便伸手搂她的腰,被拒绝后又趁机摸了一下她的大腿。屡次被拒后,皇某也累了,便躺在杨某身边睡着了,杨某也跟着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杨某表示不想查看监控了,想回家。皇某请她吃完早餐后,便将她送回了家中。

杨某到家后,向父亲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杨某父亲立刻报了警。

接警当天,民警电话通知皇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皇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后,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皇某立案侦查。

调查过程中,警方了解到杨某高中毕业才1年,因高考失利精神受到刺激,存在一些精神方面的疾病。不过,经鉴定,杨某案发时并无精神障碍,在本案中具备性自我防卫能力。调查结束后,警方将案件移送至检方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后认为,皇某利用自己特定行业的身份,以及杨某精神不正常、心智不成熟、容易哄骗的特点,虚构理由从杨某父亲处将杨某带出至其暂住处,通过摸头、贴靠、搂腰、摸大腿等方式对杨某进行猥亵,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皇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可以从轻、从宽处理,于是检方对皇某提起公诉。

面对检方的指控,皇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证据、罪名和情节均无异议,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但他当庭表示,事发当天是杨某先联系他要求出去看监控,还表示愿意补偿被害人。

皇某的家属到庭后,自愿代为补偿杨某12000元,取得了杨某家属的谅解。

皇某的辩护人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和情节无异议,但认为杨某有一定的主动性,皇某主观恶性不大,犯罪行为不算恶劣,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那么,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控罪名成立。

对于控辩双方提出的皇某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能自愿认罪认罚,自愿补偿被害人取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理的意见,法院认为合法有据,予以采纳。

但法院同时认为,皇某在察觉杨某精神异常的情况下,利用协助处警的城运队员身份,到杨某家中从其家长处将杨某诱骗出门,并带至自己住处近10小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大,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应一并予以考虑。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皇某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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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唯一灬药罐子丶

丨唯一灬药罐子丶

2025-05-1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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