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四十六年七月,明廷旨令各布政使司(不含贵州),税田每亩加征“地亩银”三厘五毫以充军用,待朝廷剿灭建州女真后罢除,即大名鼎鼎的“辽饷”(明朝官方称此税目为“新饷”)。

只是事与愿违,万历四十七年三月明军大败于萨尔浒。为重组辽东的军队和防线,明廷不得不的进一步加大对辽东的军事投入。辽饷也就此增加了一倍到亩征七厘,但这仅仅是开始。
由于新任的辽东经略熊廷弼不支持“辽人守辽土”,明廷只得从内地各军镇征调士卒出关备御,军事投入也被进一步推高。为此兵工二部于万历四十八年春奏请每亩复加二厘,以补偿向关外输送兵马器械的各镇。
至此辽饷亩征九厘(期间又免除了京畿八府和山东六府的辽饷),总额计银五百二十万两。此时辽饷看着数额巨大,但既征收不齐,也严重不够用。
臣(汪应蛟)惟辽左用兵三载于兹,自辽沈继陷,时势益危,前议兵止十七八万,今三路布置共二十六万,并蓟辽总督添募将三十万矣。前议饷止八百万,今增至一千二百万 … 臣部所籍以给饷者仅三百六十六万而已,即以千二百万计之,尚未及三分之一也。
《筹辽硕画》
天启元年辽饷实收486万两(兵工二部提120万两、户部收366万两),虽然缺额不算大,但明示了一个事实,田税征收已经趋近上限,不能再加派了。同时因明军在辽东的继续溃败(丢失河东),军费被进一步推高,当年辽东议饷高达1200万两。
注:“前议兵止十七八万”,指熊廷弼初任经略、河东在手时的规划(实际征调了12万)。熊二任经略时,三方布置的二十多万兵马以及蓟辽规模征募新兵的计划,明廷并未实际执行(因财政压力转而支持王化贞用兵更少的一路平推)。

巨大的财政窟窿,让户部尚书李汝华因身心俱疲而撂了挑子(连续九次请辞),新选尚书汪应蛟又各种推诿不愿就任。户部左侍郎臧尔劝不得不代行尚书事并召集廷议,商量了个“打脸”的开源办法,恢复万历朝榷税制度 -- 加派杂项和商税。
汪应蛟就任后上疏天启的《大兵四集新饷不敷疏》里的征税计划,其实就脱胎于臧尔劝的方案。主要内容为:
各盐运司盐课额增加54万两;
回收兵工二部加派的两厘地亩银(只收兵部所得的94万两);
在两京、荆州等地制发新钱(铜钱),岁利约20万两;
典铺酌分(交易额的10%),预计年20万两;
军屯每石加银8分,预计年征35万两;
抽扣工食,(征徭役、差役时给付的口粮),预计年得20万两;
房产契税,预计年得20万两;
僧道度牒,年售20万两(计划的总额度为80万两,分4年售完);
南粮改折(将北上漕粮部分高价折银,等若在南直隶加税),可得15万两;
除此之外,还有增加钞(海)关征额、库折布粟、东征新例(在大城市征收军饷银)、平耀仓谷(官仓将部分存粮折银上缴)、清查南直隶牧马地、请发帑金等等。总计二十款,预计总额384万两,这样再加上原实收的地亩银(366万两),辽饷预计可到750万两的规模。
除此之外,朝廷还缩编了新兵(为应对辽事而征募的军队)规模。山海关内外11万人,登莱、天津、东江、通州、密云等地新募兵9.1万人,总饷银缩了几乎一半,降到628万两的规模。
乍一看启动新税计划后,辽饷不仅无虞还能有节余,进而可降低地亩银,实际减轻农户负担(即降低造反概率)。但愿望美好,现实残酷。
首先加征的地亩银都难以收齐,对已崩坏的军卫屯田加税就更是空中楼阁了。另外这次加派杂项,户部并未给各布政司列出具体的征收额度,只是让它们依税目而征,各地官府哪有征收动力?

到了天启三年,经一年多的实施和推动,辽饷额收和额支的缺口还是高达164万两,“统计各省直京运民运,及盐引钞关等项,额收不过四百六十三万六千零耳,而各边运以及海运额支则六百二十八万三千有奇”。
为了填上这个缺口,时任户部尚书李宗延开始给各省设置各杂项的征收额,以期提高各地的实征数额。但是这种不怎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的定额加派,导致地方“群起反抗”。
天启四年五月,户部左侍郎毕自严言奏报,“内保定八万石(加征米饷),该银四万,俱取给于杂项,该府止认一万一千两”;
天启五年五月,督饷御史丘兆麟奏报,“又楚之杂项原派二十四万,屡经藩司核报,止有十一万二千有奇”;
四川虽然只被加派契税银一万两,但也只认了不到五千两,“夫此一税契也,部派以一万计,即该省(天启七年)自认亦四千七百三十余两”;
地方会有这样的反应,并不是明廷已势弱到控制不住地方,而是严重缺乏专业财务能力和人力资源。既无法有效核算各省可征杂项及其合理额度,也无法定位有效税基。这导致各地加派执行很粗暴,大多是按总额平摊到户的征收。
注:崇祯朝相对于天启朝在征商上稍有进步,比如通过扶持牙行来弥补征税人力不足的问题(牙行换帖银)。崇祯十年杂项征收(不含盐课、钞关)达到220万两的规模,其中牙税一项就有67.5万两。
在党争激烈的天启朝,官绅民众的怨气和反弹自然会成为斗争的工具,各派系都有以“征商害民”弹劾、攻击各部和内阁的。至天启五年阉党上台后,更是兴起了“为商民请命,加派复归田亩”的热潮(具体可查阅笔者前几篇图文)。
天启三年至七年的辽饷缺额为,164万两、173万两、170万两、200万两。天启四年,各地杂项欠140万两。甚至到崇祯四年时,各地拖欠的天启六年和七年的杂项银仍有71.33万两未补齐 ……

所以明廷搞不定后金,除了兵员素质、指挥效率等军事差距之外,明廷孱弱的财税征收能力也拖了后腿。无法有效将国力转化为军事力量不说,还加剧了内部矛盾。
当然这也不能单怪天启、崇祯两朝的皇帝和官员们,因为征税能力弱是明朝的标志属性之一,在国朝之初就“逋欠”严重了。比如永乐迁都后,因税粮输送成本的暴涨,南直隶地区大面积欠税,折腾到宣德朝末期才部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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