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企业裁员要求员工当天走人,宁可工作交接不清楚也无所谓。 这是我近期负责公司法务板块相关工作悟出的道理:企业裁员,必须当机立断,要求员工当天交接当天走人。 我所处理的都是一些员工的劳动仲裁,员工在仲裁后得不到赔偿款就继续到法院诉讼,法院判决下来后公司再不支付,就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这个时候会把公司限制高消费,顺带把法定代表人也限制高消费,更厉害的还有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一旦列入这三种,对公司及法人都非常不利,公司的日常账户常常被冻结,款项只能进不能出,经营举步维艰。 但是这一切的根源是因为当初裁员时管理者不够当机立断,觉得于心不忍所致。正确的做法是达到裁员标准的直接当天开会当天签署文书当天要求走人。因为裁员的时候公司肯定是资金链出现问题了,你这时候不裁员到后面发不出工资,仲裁后就赔的更多,留下来的员工因为公司没有业务实际上也没有做什么事情,在办公室打游戏而已。 大家说我说的对对不对?
“太离谱了!”江西,一男子躺ICU已经15年,却被人用一纸欠条告上了法院,要求男
【7评论】【12点赞】
用户15xxx10
呵呵呵,也只是呵呵呵一下
用户10xxx29
有需要裁员又不想给赔偿的请我过去入职,我保证连董事长我都给他整走不用赔偿他一分钱
用户10xxx24
扯呢,裁人从来都是 公司耍流氓,公司从来就不怕仲裁法院,他知道他要赔钱,但他就想恶心你,最后拖个半年再给你钱,他也损失不了啥,大部分公司都是如此,很恶心,社会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