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个三岁女童,本该是被宠爱的年纪,却惨遭亲妈和男友长期虐待。这对男女动不动

与君硕 2025-05-29 20:06:36

北京,有个三岁女童,本该是被宠爱的年纪,却惨遭亲妈和男友长期虐待。这对男女动不动就给孩子立规矩,稍不听话就拳打脚踢,孩子身上新伤旧伤不断。打完孩子还不让休息,逼着满身是伤的孩子跑步,小丫头没跑几步就晕倒了。还好医生细心,发现孩子伤势后果断报警,揭露了这对恶魔的恶行,让人既气愤又心疼。

据2025年新京报5月29日报道,有个三岁的小丫头,本该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可小丫头的亲妈和男友住在一起,这两人不知为何,把小丫头当成了出气筒。

平时只要小丫头稍微有点不听话,他们就立刻立下各种规矩,稍有违反,便是拳打脚踢。小丫头小小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折磨,身上新伤叠着旧伤,看着就让人揪心。

有一次,小丫头可能是太饿了,吃了一口放在桌上的零食。亲妈和男友看到后,顿时火冒三丈。

亲妈指着小丫头大声骂道:你个小没良心的,谁让你吃的!

说完,就狠狠地打了小丫头一巴掌。男友也在一旁附和:今天非得好好教训你,让你长长记性!

说着,又对着小丫头踢了几脚。小丫头疼得哇哇大哭,可他们却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

打完小丫头后,这两人还不让她休息。亲妈恶狠狠地说:别在这装可怜,给我起来跑步!

小丫头拖着满是伤痕的身体,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怜巴巴地说:妈妈,我疼,跑不动。

亲妈却根本不理会,大声吼道:跑不动也得跑,今天不跑完就别想睡觉!

小丫头没办法,只能咬着牙,一瘸一拐地开始跑步。

每跑一步,身上的伤口就疼得厉害,可她不敢停下来,因为她知道停下来会遭到更严厉的惩罚。

没跑几步,小丫头就感觉眼前一黑,整个人晕倒在了地上。

亲妈和男友看到小丫头晕倒,一开始还有点慌张,但很快又镇定下来,他们把小丫头送到了附近的医院。

医生在给小丫头检查身体时,发现了她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痕,医生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果断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了医院,将亲妈和男友带回进行调查。亲妈还试图狡辩,说小丫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可面对小丫头身上的伤痕和医生的证词,她的谎言根本站不住脚。男友也低着头,不敢看民警的眼睛。

周围的人得知这件事后,都纷纷表示气愤和心疼。一位邻居大妈气得直跺脚:这当妈的,咋就这么狠心呢!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咋就这么狠心啊!真是造孽!

大家都在议论,这对恶魔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小丫头也终于能摆脱这噩梦般的生活了。

从亲妈和男友的行为来看,他们长期对女童进行拳打脚踢,逼迫受伤的女童跑步,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女童的人身权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亲妈和男友对女童持续实施虐待行为,导致女童满身是伤,甚至晕倒送医,其行为明显符合虐待罪中“情节恶劣”的构成要件。

他们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女童造成身体伤害,却依然故意为之,存在明显的过错。

亲妈作为女童的法定监护人,本应承担起保护、照顾女童的责任,但她却伙同男友对女童进行虐待,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伦理,更触犯了法律。

从法律层面讲,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亲妈的行为显然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反而严重侵害了女童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而男友,虽不是女童的法定监护人,但与女童共同生活,对女童实施虐待行为,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明知女童是亲妈的孩子,却与亲妈一起对其进行伤害,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基本的人性道德,在法律上也构成虐待罪。

从女童的角度来看,她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和主张,完全依赖于外界的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发现女童伤势后果断报警,这一行为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医生的报警行为及时制止了虐待行为的继续,保护了女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综合来看,亲妈和男友的虐待行为性质恶劣,严重侵害了女童的合法权益,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对这种虐待童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从法律判决的角度推测,亲妈和男友极有可能因虐待罪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以此来弥补他们对女童造成的伤害,虐待儿童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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