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拽6岁女童进小巷的男子,38岁刘某某,要坐牢了!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刑事拘留!女童妈妈说,本来只行政拘留15天!还差2天就释放出来了,上热搜引发舆论了,当地肯定重视、仔细调查了,又改判了!同样的一件事,截然不同的性质、结果,必须感谢互联网,感谢媒体,感谢网友!看男子面相,啤酒肚、小平头,像混社会的,关进去必须严惩,好好教育改造!
拖拽6岁女童进小巷的男子,38岁刘某某,要坐牢了!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刑事拘留!女
纯纯的妹妹
2025-06-03 14: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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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4522
用户10xxx19
查一查,以前的摄影头,应该不是头一次拉小女孩。
阿玮
人渣该死
看天下
看看是不是 人犯子 狠狠的 打击 鬼东西
用户10xxx43
一个小女孩的一生差点就毁了
用户14xxx74 回复 06-06 12:11
说话没口德。
用户10xxx77 回复 06-06 12:10
你这思想有问题啊,先不说一上来就扣了个女孩不自爱的帽子,难道一个你所谓不自爱、年纪大一点的女孩就可以被陌生男人拉进小巷子了吗
CHINA老炮儿
这是图谋不轨要侵犯幼儿的严重恶性犯罪未遂!居然按寻衅滋事判?
陈建生
看过另一条报道,说男子以醉酒和未遂为由,要求轻判,如果真可以,那以后建议犯罪分子作案前都先喝酒,如果不能以喝酒为由,那建议重判该男子,国家总说关爱儿童成长,这事对这女孩的影响该有多大,心理阴影又多大
日落
韩国素媛案,如果没有人发现不是一样结果吗
用户98xxx11 回复 06-06 13:55
如果没有曝光呢
无事闲人
如果是亲友开玩笑吓唬一下小朋友,问题不大。如果是陌生人,有前科,意欲不仇,就应该重判
佰港方城 回复 06-06 10:08
你是他儿子还是他孙子?这么为他洗?[好生气]
孽龙之相 回复 06-06 10:28
熟人更要知道分寸
黄学文
无非三种人,拐卖儿童、奸淫幼女、变态。
用户17xxx32
深挖可能有组织或团伙作案
用户16xxx10
这种鸟人让他活着都是罪孽!
5plus5
非法拘禁罪未遂。应罚款交给女孩父母,作为精神损失费。并处拘禁罪刑期的一半。
命运乖张
强奸未遂犯,立刻拘留马上枪毙,如果心慈手软,明天就是一个纯洁无辜的孩子被它害死,这种东西死有余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从河流到海洋
严惩不贷判个10-20年!具有震慑性!
乐呵
死刑
海风
保护民众的只能是民众自己,感谢科技诞生出网络这一照妖镜,让坏人坏事无处遁形!
zchaenngg
必须坐牢!这口子一开以后风气坏了|
气贯长虹
此人不拘,天理不容[???]
One meter sunshine
不看动机吗
用户13xxx19
派出所那个警官,按寻衅滋事来处理的,这是典型的渎职罪
嗨!朋友
这是绑架罪
潜ys男子
这比不判死刑将来出来肯定报复社会危害国家
信心
必须严惩相关机构的办案人员
守护者
这种社会渣子!重判!!
翦翦风
阉割了
l m
直接死刑
导演carry
为什么最开始才15天
用户10xxx30 回复 06-06 09:53
都是先刑拘审讯,然后收集证据,再提请检察院批捕。7~37天内正式逮捕都是正常的。如果真实情况不是只拘留15天,到期就释放的话,那就是有人在带节奏。
转身又是一阵心痛 回复 06-06 10:22
小地方 都是熟人
用户10xxx60
如此恶性案件,只拘留十五天,判五年徒刑都算轻了。
北欧神话
判的太轻了,要不是被好心人发现,小女孩可能被性侵,被拐卖,想想就可怕,必须严惩。
用户10xxx24
这是寻衅滋事?这不是强奸未遂吗?
大海
必须型判!
墨灰黑
己经实事犯罪行为了,且有视频目击者,总不能说一个抢很行的被抓了,因为没抢到钱就关几天吧!
哈哈^O^
可怕可怕
如影随形
必须严惩,刑事案件
阿旸
这个是人贩子吧?
用户93xxx65
千万不要让他出来
开心胖子
法律判决的尺度靠互联网,有点问题
一一
先拉出去枪毙十分钟再说
用户10xxx83
杀了,取出它的内脏救人!
辰安
查查看以前是干什么的
征途
去做精神鉴定,然后出手续,直接就打底三年
蕙兰花语
这样的人就该死
浮云山水间
重回1983
许孃
寻衅滋事?那么简单就一笔带过了?
用户10xxx99
这是寻衅滋事?这不妥妥的强奸幼女未遂吗?
大白
只关15天出来那个老人和小孩家人们搞不好会被报复,有的人心里特别阴暗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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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坐牢,还应该让刘某及其子女在其子女学校对全校师生检讨并直播。
~旋风~
如果构不成拐骗或拐卖儿童罪,单纯寻衅滋事的话,是不可能刑事拘留的,因为达不到寻衅滋事罪,只可能是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