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不敢想象!”湖南,一陌生男子在6岁女童放学路上强行拖拽对方进入小巷,女童哭得撕心裂肺也挣脱不开,幸亏好心人听到呼救及时阻止并报警。不料,男子事后的言论却让他逃过一劫!网友:便宜他了! (阅读前请点个赞,点个关注,主页有更多你喜欢看的内容) 事情发生在湖南娄底,那天下午六岁的小姑娘放学了,正高高兴兴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可路上却突然冒出一个三十八岁的成年男人来跟女童套近乎,女童警惕性很高,不愿意搭理陌生人。 结果这人不顾对方意愿,一把抓住女童,强行将她往旁边的居民区巷子里拖拽。 那巷子比较偏僻,光线也不好,一个六岁的孩子,面对一个比自己高大强壮许多的陌生男人,别提有多害怕了。 万幸小女孩虽然年纪小,但脑子可不糊涂,还知道哭喊和求救! 就在这时,小巷的动静引起了楼上一位大叔的注意,眼看情况不对劲,立马就冲了下来,想要制止了那个男人的恶行。 这时的陌生男人还掏出了烟和红包想要贿赂对方,希望对方当没看见,同时还带着威胁,好心人不肯同流合污,拒绝男子的收买并报了警。 要不是这位好心大叔,后果真的不堪设想,那条巷子对小女孩来说可能就是通往噩梦的入口! 警察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到现场,当场就把试图拖走孩子的男子给控制住了。 后来这个嫌疑人刘某某(化名)自己交代当时喝了酒,所以一时糊涂,目前因为寻衅滋事被暂时拘留了。 又是喝了酒!“我喝多了”这五个字,现在简直快成了某些人干坏事之后的万能借口了! 警方经过侦查,认定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目前已经被拘留了,并且说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是喝了酒就能失去理智到对一个六岁的孩子下手?喝了酒就能成为免罪金牌或者减轻罪责的理由吗?多少恶性事件,都是打着“酒后”的幌子干出来的! 如果法律对这种“酒后”的借口一再宽容,那不是变相鼓励一些人“酒壮怂人胆”吗? 而且这人能够提前拿出红包和烟,明显是有预谋而来,不像脑子糊涂的样子。 “酒后”绝不能成为脱罪或轻判的万能借口,对于酒后做出危害社会、特别是危害儿童行为的,是否应该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湖南:6岁女孩放学路上被陌生男子拉拽进小巷女孩害怕地大声尖叫着爸爸,哭声撕心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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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月
必须严惩,否则社会风气会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