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10年前买了辆保时捷卡宴,跑了30多万公里,他偶然发现车子在低速行驶时,出出现顿挫,而且三个故障灯会亮起,于是,他将车开到汽修店维修。汽修店说要换离合三件套,他花4万多换了,结果没多久,相同的故障又出现了,汽修店又说要换电机,虽然不高兴,但男子又花5万元更换了。前后花了小十万,男子想着这下应该修好了,谁知,没过多久相同的故障还是出现。男子觉得自己被耍了,跑到汽修店讨要说法,但对方的回应让他更加气愤。 6月4日,1818黄金眼报道了黄先生的烦恼,他的一辆保时捷卡宴,连续修了两次,花了9万多元还没修好,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 黄先生的爱车是十年前买的,这辆车陪他跑遍了大江南北,里程数表上显示,已经行驶了30多万公里。 但是,在2021年的时候,他偶然发现,车子在低速行驶或等红绿灯时,有时会出现故障。 仪表盘上有三个故障灯会亮起,分别是是发动机控制系统故障,发电机故障,还有混合动力系统故障,车开起来还一窜一窜的。 但这种情况只是偶尔发生,故障灯一辆,他就熄火,重新再开就好了。 一来生意也忙,天天要用车腾不出时间,二来他觉得不影响使用,便没在意,也没有及时送去维修。 直到去年4月份,他刚好准备去做保养,便让汽修店检查了一下,准备维修。 车子开进维修间一检查,修车师傅表示要换个离合器三件套,给他个优惠价,算下来要4万多块钱。 黄先生想着,反正近几年也不打算换车,花几万元要是能彻底把问题解决了,那也划算,于是就同意了。 可是,车子修理完没多久,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仪表盘上还是那三个灯会亮 ,看来,那4万多花的一点用都没有。 他再次找到汽修店,老板检查了一圈又表示,是电机有问题,需要换电机,大概要5万多块钱。 黄先生有点生气,先花了四万一点用没管,现在又要五万,他都怀疑这是汽修店故意坑自己,乱收费。 但他再一想,要是这次不修,那不就等于前面的四万多白花了吗,于是,他一咬牙,又掏了5万元更换了电机。 两次维修花了9万多,这钱都够买一辆代步车了,黄先生想着,这下总能修好了吧! 万万没想到,今年1月份,车子又坏了,还是相同的故障,相同的问题,于是他气冲冲找到汽修店讨要说法。 汽修厂经过检查,又告诉他,需要更换混合动力模块,优惠下来要6万多块钱。 这下黄先生彻底怒了,花了那么多钱,啥也没修好,还敢开口要6万,这不明显的宰人吗,真拿自己当冤大头。 面对这种情况,汽修店负责人表示,之前他们就给黄先生建议过,车子年代久远,跑的公里数太高,很多配件都磨损了,而且故障都是偶然发生,并不影响使用,将就着开就行了。 要想彻底修好,就要整套换,但这辆车现在卖也就能卖个十来万,修下来比车还贵,实在没必要。 而且,就算花钱换了混合动力模块,他们也不敢保证一定不会再出现故障。 黄先生越听越气,这真是把他耍的团团转,小十万都花了,配件换了一大堆,问题一个都没解决,现在还站出来说风凉话。 既然没修好,那就说明和配件没关系,所以黄先生要求退钱,把新配件撤掉,把自己原来的旧配件再装回去。 但这一想法遭到汽修厂负责人拒绝,对方表示,配件都已经用过了,没法退。 双方多次协商依然没有达成一致,黄先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这事儿可太糟心了,一辆车修了两次,花了九万多还没修好,汽修店这波操作确实容易让人怀疑是故意坑人,换谁都得火冒三丈。 黄先生要求退钱换回旧配件也合情合理,毕竟没修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如虚构故障、诱导消费,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案例中,汽修店在没有全面诊断车辆问题的情况下,两次建议更换高价配件,且维修后故障未解决,随后又提出更换混合动力模块。 这种反复维修、反复收费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故意隐瞒真实故障原因,通过零散维修掩盖车辆整体老化问题,涉嫌欺诈。 因此,黄先生可主张退还9万元维修费,并要求三倍赔偿,即27万元。 退一步说,就算不构成欺诈,黄先生也可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要求汽修店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全部维修费用、赔偿间接损失等。 汽修店在首次维修时未告知车辆可能存在的整体性问题,导致黄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维修。第二次维修后,汽修店仍未彻底解决问题,且未明确告知后续维修的不确定性,进一步侵犯了黄先生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汽修店拒绝退款,黄先生可依据《民法典》第584条,要求汽修店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信源:1818黄金眼 2025.6.4 #夏日生活打卡季#
浙江杭州,男子10年前买了辆保时捷卡宴,跑了30多万公里,他偶然发现车子在低速行
程培菁
2025-06-04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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