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大爷拿走店内水杯,店家发布视频后,其身份被认出。大爷认为自身名誉受损,次日到店争执,坚称:“我明明是捡的,怎么能说是偷?”
据河南百姓315于6月6日报道,一个白发且佝偻着背的老人,在路过海鲜店的时候,朝店内多看了两眼,趁人不注意,他从防护网那里伸手进去,拿走了对方的水杯。
店家忙完后想喝水时,始终找不到杯子,觉得十分奇怪。
为了找到杯子的去向,他们直接调取了监控。视频里出现了一幕他们从未想到的结果——杯子被一位老人拿走了。
他们感到疑惑,一个用旧了的杯子,怎么还有人看得上呢?如果杯子在店外被拿走,还可以理解;但这个杯子明明放在店内桌上,老人在外面观察到桌前没人,悄悄伸手从外面伸进来拿走,这肯定就是偷了。
至于大爷拿回去是自己用,还是当废品卖掉,不得而知,反正这一幕让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店里的杯子虽然不值钱,但用了很多年也有感情。同时,为了让附近的商户都留意,这位老大爷手脚不干净,这次偷水杯,下次不知道还会拿什么东西,大家要小心。
所以,店家就把视频发布了出来。物业一看,觉得这个人很面熟,于是直接找到老人,质问对方为什么要拿店家的水杯?
这句话大爷不爱听了,直接说道:“他们不要的,我捡回来的,怎么是偷呢?”
在大爷的思维里,这就是废物利用,却被人扣上小偷的帽子,心里很不爽。过了一夜,第二天他直接找到店家讨要说法。
来到店里,在门口就碰到老板,大爷直接质问对方:“我拿你们的水杯,那是捡的,不是偷的,请你们搞清楚!”
虽然大爷佝偻着背,头发也白了,但他的气场可比年轻的店家还要足。他觉得自己在理,不能让别人这样毁坏自己的名声。
老板一看大爷这气势,担心气坏了他,于是赶紧退后两步说:“你拿去就拿去了吧,还来找我们干嘛呢?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呀!”
大爷可不爱听这些,他就是想听店家承认这个杯子是不要扔掉的,自己拿走是正确的。
但是,老板再怎么尊敬老年人,也不能说出违心的话,所以只想避开,不想和大爷正面冲突。
可大爷不服气,直接又冲进店里,对着老板娘撒起了泼。他认为老板娘发布视频影响了自己的名誉,并且再次重申自己是捡的杯子,不是偷的,让他们必须给自己澄清。
说着说着,大爷就头晕,像是要倒地。这时,老板和老板娘赶紧扶起来,给他顺顺气,让他不要激动。
万一这倒下去了,可不得了,那就不是杯子的问题了,而是赔偿的问题了。
两人赶紧稳住大爷,最后向周围人解释,不是他们欺负老大爷,是大爷自己上门折腾的。
对于他们来说,杯子的事情不大,至于是不是大爷偷走的,他们也不计较,只是希望大爷赶紧离开,拿去后用也好,卖也好,都没关系。
大爷最后看到围观的群众多了,自己也是爱面子的人,再这样折腾下去越讲越糊涂,于是只能离开。
网友们就说,大爷这把年纪,做事怎么这么不讲究呢?从外面伸手进去拿走别人东西,怎么能说是捡的呢?可不要倚老卖老,越老越糊涂呀!
1. 大爷拿走店内水杯的行为属于盗窃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大爷趁人不注意,从防护网伸手拿走店内桌上水杯的行为,符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属于盗窃行为。若大爷此前存在多次类似行为,即便单次财物价值不高,也可能因“多次盗窃”构成刑事犯罪。
2. 店家发布监控视频的行为是否侵犯大爷的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店家发布监控视频的初衷是提醒周边商户防范财物损失,且视频内容是真实发生的事实,并非虚构或恶意歪曲。但店家未对大爷的面部等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可能导致大爷的社会评价降低,存在侵犯名誉权的风险。
不过,如果店家能证明发布视频是基于正当目的,且仅在小范围商户间提醒,可能会被认定不构成侵权。若大爷能举证证明视频发布导致自己名誉受损,如周围人对其指指点点、社交评价降低等,店家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3. 大爷以“头晕要倒地”相逼,店家会不会承担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即便大爷确实身体不适,但因其主动上门纠缠引发该情况,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也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用户10xxx09
执法水平一言难尽培养出来的人才
秦-公子寿
自动拾取技能没关而已,凭什么说俺是偷的,你这是诬蔑[抠鼻][抠鼻][抠鼻]
cqs2000 回复 06-11 21:23
你是把游戏玩明白了[滑稽笑]
终成眷属 回复 06-12 09:33
必须更正你,自动拾取技能是人不用伸手拿,东西自己飞进背包。
用户10xxx12
可以去银行捡点钱……
你是我的女人
杯子放外面,还能说你是捡的,老板已自己吃瘪,但杯子放屋内,哪怕是垃圾桶,你都是偷,
转折点 回复 06-12 12:05
几年前我们在河边公园玩时,三辆放一起的滑板车同时被你说的“捡”走了!的确,滑板车的身后的小路径上,大人坐在大树下面看着孩子们在旁边玩,注意力全在孩子的身上,又是徬晚时间,没保管好只有自认倒霉呗!一口气能“捡”走三个滑板车,没个像收废品的三轮车真是不容易“捡”走哦!
用户30xxx98
中国从古至今,不问自取都视为偷
SGU
只要不是捏造的视频,那就不需要打码
tony
[赞][赞][赞]老不死的
用户10xxx16
老而不死是为贼……古人说的有道理啊
枭龙在天01
坏人变老了
用户88xxx59
这算是小额零元购了吧[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漫游者
窃杯能算偷么
欧阳公子
是时候筹备老年监狱了
用户10xxx70
是个正常人,就知怎么定责,毙了谁,这还用法律教吗。
用户10xxx61
什么屁事都要普法,已经成为网络文章的癌症
用户81xxx56
不知道大爷贵庚啊 如果超过75 那就是无法
我的小弟真是太稳健了
视频发出来就是为了让大家小心这个人,如果视频打码……你还不如不发。
陈晓刚
这种人在古代早让活埋了!
有你真好
不问自取即为偷。只要是小偷都应该严惩不贷。
我去前面探探路。。。
杯子里万一是冲泡的药,出了事要赔吗?
张建国
说了半天还是纵容不法
用户99xxx16
划重点,头晕相逼店家也有责任
雨果
我爷遇到这样的老人,妈的都有监控,死活不认,还耍赖皮
台湾省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02968
坏人变老了
川哥哥
偷东西还要人家打码,过分
不吐不快
我在你家的桌子上捡到的!!!???
老鬼
报警,这是中国玻璃杯
烟月山风
该去抢银行,没人敢惹
用户14xxx13
这么要脸的人偏偏去做不要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