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食堂,但后勤一位40多岁的大姐每天都出去吃饭。时间长了,会计向老板汇报,说大姐并非是出去吃饭,而是打工。 原来,单位附近有个小卖店,店主中午要回家,大姐帮忙看店一个小时,报酬是30元。 会计说,如果是下班后去打工也就算了,可这是午休时间,午休时间毕竟算是在公司的时间,她这样做会坏了公司的规矩。 老板让会计不要声张,安排人事主管去调查了一下。 这才得知,大姐没结过婚,独自赡养70多岁的老母亲。大姐每月有3800元工资,而老母亲没有退休金,还常年吃药,母女俩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她为了贴补生活确实在打这份工。 老板一听颇为动容,马上决定给大姐涨薪500元,还告诉大姐的部门主管,有什么事情尽量多关照一下。 有人不理解,说大姐的行为确实破坏了公司的制度,老板这样区别对待,容易让别的员工心理不平衡。 老板说,公司的制度是我定的,我的制度不是用来为难一个有孝心,努力生活的人的,我相信我的员工们都很善良,会理解我的做法! 大家说,这样的老板是不是很有格局!
大爷接受采访被问到退休金拿多少,大爷说七八千块钱。记者接着问:"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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