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天平:为11万赔偿鸣响一声追问
广东惠州的商场里,新入职的谢某未曾想,第一天工作竟遭逢意外——奔跑中的男孩将他撞倒摔伤。惠城区法院的判决随即掀起波澜:超市承担30%责任,男孩家长则需为60%的主要过错赔偿11万元。判决落定,家长申诉之声陡起:“判得太重!”
孩子的辩白更是为事件蒙上迷雾:“我没碰到他!”这句童稚之言与监控中的模糊影像交织,碰撞事实壁垒却难撼司法认定。然而家长的呐喊并非无理回响——那60%的主责重担是否足以压垮天平?超市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缺位,是否只配担三成之轻?
当监护人疏忽面对商业空间的安全之责,法律在二元困境中划下的责任比例线,是否已倾注过多砝码于家庭一方?11万元赔偿如一道惊雷,警示着公共空间中监护的重责,却也在叩问——惩戒的边界是否在追逐“谁更该负责”的迷宫中失焦?商场管理方的安全保障之责又是否在比例中被轻轻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