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喝酒惹的祸!6月11日,河北滦南,一男子组局邀请6位朋友聚餐喝酒,不料酒后,

巴普罗独白 2025-06-13 16:49:33

又是喝酒惹的祸!6月11日,河北滦南,一男子组局邀请6位朋友聚餐喝酒,不料酒后,男子坚持要求骑车回家,最终因撞上了小轿车,不幸身亡。男子家属在事后将当晚6名同饮者告上法院索赔298000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我爸就是和你们6个人在一起喝酒才没命的,你们为何不负责,不赔偿!”死者家属在法庭上对着这6个人大吼道!   原来,死者巩先生是个特别爱喝酒的人,只要一下班就会打电话联系朋友,一同出门喝喝酒说说话。   事发这天,巩先生下班后,像往常一样,联系了 6 个好友,邀请他们去离家 500 米的一家小饭店吃饭。一开始,朋友们其实都不太想去,可能是工作了一天有些疲惫,也可能是各自家里还有事情,但巩先生一直热情地劝说,大家拗不过他,最终还是答应了。   到了小饭店,大家围坐在一起,一边吃着饭,一边聊天,有时候聊聊家常,有时候聊聊工作,每个人都喝得比较尽兴。期间,有一位朋友因为有事先离开了,剩下的几人依然继续喝酒聊天。   不知不觉,时间过去了很久,大家也都吃得差不多了,准备散场。此时,巩先生提出要骑三轮车回家。朋友们看到他喝了不少酒,都纷纷劝说他不要开车,觉得他喝酒之后骑车不安全,便建议把三轮车放在饭店,第二天再来取。   在朋友们看来,家虽然离饭店只有几百米,但喝酒之后骑车风险很大,而且把车放在饭店也比较稳妥,不用担心丢失。   然而,巩先生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家很近,几百米的距离很快就能到,而且三轮车放在外面,他担心会被别人偷走,坚持要骑车回去。朋友们见他态度坚决,虽然心里担心,但也不好过多阻拦,只能在他离开时再三叮嘱他路上小心。   谁也没想到,这一分别竟成了永别!巩先生骑着三轮车在回家的路上,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巩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但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这个消息传来,巩先生的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觉得一同喝酒的朋友们对巩先生的死负有责任。   在家属看来,巩先生是和这 6 个朋友一起喝酒的,他们应该对巩先生的安全负责。如果当时朋友们能够更加坚决地阻止巩先生骑车回家,或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于是,家属将这 6 名同饮者告上了法院,索赔 298000 余元。   面对家属的指控,6 名同饮者感到十分无奈。他们表示,在酒桌上并没有劝酒,反而在巩先生要离开时,都极力劝说他不要骑车,是巩先生自己不听劝阻,坚持要走。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提醒和劝阻的义务,不应该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饮者在饮酒过程中,对同饮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包括劝阻过度饮酒、阻止酒后驾车等。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朋友们没有劝酒,并且对巩先生酒后骑车进行了劝阻,但他们的劝阻是否足够有效呢?巩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明知酒后骑车危险却依然坚持,自身存在主要过错。   而朋友们虽然进行了劝阻,但可能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比如帮忙叫代驾、打车或者亲自护送其回家等,因此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5 名同饮者(其中一人因提前离开,在巩先生离开时已不在场,不承担责任)在巩先生酒后驾车时,未能尽到充分的劝阻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判处每人赔偿 2 千元。   这一判决结果公布后,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网友们的反应各不相同。有的网友认为,同饮者已经进行了劝阻,巩先生自己不听,主要责任在他自己,法院判处每人赔偿 2 千元是比较合理的,既体现了同饮者的一定责任,又没有过度追究。   也有的网友觉得,家属索赔近 30 万元金额过高,法院的判决相对公平。还有一些网友借此提醒大家,喝酒一定要适量,酒后千万不要驾车,同饮者之间也要尽到更多的照顾和劝阻义务,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聚会喝酒本是一件开心的事,但一定要注意把握分寸,既要享受相聚的快乐,也要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当发现同饮者有酒后驾车等危险行为时,一定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行劝阻,不要因为抹不开面子或者觉得多此一举而放任不管,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举动,可能就会避免一场严重的事故。   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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