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民办幼儿园,
在教师节前夕,
因园长收小朋友6.16元巧克力被开除。法院最终判决园方赔偿园长7万余元。
看罢,我不禁哑然失笑。
这哪是开除,
这分明是给园长送钱呐!
园方不想聘用园长,
也不能用这么低级的借口,
这不就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嘛!
什么无中生有,小题大做,借题发挥,什么落井下石,借刀杀人,
最终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亏大了!
当你认为随便找个理由,
都可以拿捏别人时,
殊不知,却成了一个笑话。
最终,园长获得额外的赔偿,
幼儿园转让了,连老板也换了!
这真是应了那句话“偷鸡不成,蚀把米”!面子里子全没了!
我估计老板气得要吐血,
这作贱别人的回旋镖,
最终打在了老板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