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网络赌博的“代理”风波:刘某1、任某某、刘某2的悔恨之路
陕西省宜川县,刘某1、任某某和刘某2三人原本过着平凡的生活,然而,一场网络赌博的“代理”风波,却让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20年2月,刘某1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了一款名为“永盈棋牌”的赌博游戏软件。他发现,这款软件不仅提供多种赌博游戏,还通过推广链接拉拢赌客,推广人可以从中提取佣金。刘某1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开始向身边的人推广。他先后向高某1、邓某1、邓某2、曹某、丁某等人发送了推广链接。这些人在刘某1的推荐下,纷纷注册并充值参与赌博。
从2020年2月到2021年2月,高某1在平台上充值了583,158元,邓某1充值了2,089元,邓某2充值了19,273元,曹某充值了4,630元,丁某充值了6,318元。五人累计充值金额高达615,468元,而刘某1则从中非法获利89,788.89元。
与此同时,任某某也在2020年2月通过同样的方式注册了“永盈棋牌”。他向高某2、康某、罗某1等人推广,这些人也纷纷参与赌博。高某2在平台上充值了34,811元,康某充值了14,150元,罗某1充值了66,205元。三人累计充值金额为115,166元,任某某从中非法获利69,479.07元。
刘某2则在2020年3月注册了“永盈棋牌”,并向陈某、栗某某、马某、罗某2、李某、赵某等人推广。陈某在平台上充值了216,691元,栗某某充值了38,777元,马某充值了300元,罗某2充值了640元,李某充值了600元,赵某充值了30元。六人累计充值金额为257,038元,刘某2从中非法获利22,485.26元。
2023年6月28日,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对三人进行了调查,并于当日将他们取保候审。2024年8月19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决定继续对三人取保候审。12月19日,刘某1被逮捕,羁押于县看守所。
案件很快被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三人提起公诉。在法庭上,三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指出,三人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赌博网站却为其担任代理,并从中获取利润分成,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虽然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但刘某1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任某某和刘某2系初犯、偶犯,且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1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任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2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法院依法追缴三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