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八岁的小男孩,想吃荔枝,家长没给买。哪知小男孩居然自己偷偷网购了26箱“妃子笑”,花了1万多元。小男孩的家长哭笑不得,笑称:“他就是报复家长!”但家长在查看荔枝的时候发现,这哪里是“妃子笑”,分明是“桂花香”。家长联系商家后,提出质疑,可商家表示:“接到的订单就是桂花香!” 据小莉帮忙6月16日报道,8岁男孩偷偷网购26箱荔枝,气的家长哭笑不得。 白先生今年30多岁,有个8岁的儿子,儿子古灵精怪,淘气起来让人没有办法。 4月28日,儿子闹着想吃荔枝,白先生觉着儿子一时嘴馋,时下荔枝又正贵,毕竟是孩子,玩一会就忘了,没有当成一回事。 第二天,白先生手机收到了一份购买荔枝的订单信息,吓了他一跳,购买26箱荔枝,足足花了10369元。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额,相当于一家人几个月的吃穿用度,当得知是儿子偷偷买的时候,白先生又心疼又无语。 谁叫是自己的儿子呢?估计白先生也没有想到,儿子居然胆子这么大,不仅会从网上买东西,还敢花这么大的价钱买如此贵的荔枝。 俗话说,亡羊补牢,不算晚。白先生见商家还没有发货,赶紧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也不傻,这么大的胆子,怎么可能说退就退。 白先生长了个心眼,在收到荔枝后,进行了一个全程的录像取证,然后对比商家宣传的信息,果然发现了端倪。 商家的商品宣传上是妃子笑荔枝,可是到手的却是桂花香荔枝。 “妃子笑荔枝是一个高端的品种,它的外观是带刺的那种。”白先生介绍道:“而桂花香荔枝是比较平滑的!” 此外,妃子笑荔枝和桂花香荔枝的价格差距非常大,妃子笑要比桂花香贵上八倍之多。 搜集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后,白先生有和商家进行交涉,但商家还是哪个态度,拒不退款。 白先生没有办法,孩子吃多了多少,自己家的冰箱空间又有限,荔枝放了没几日都腐烂了,但商家还是不给解决。 向相关市监局投诉后,市监局给反馈,正按照虚假宣传进行调查。 对于白先生的遭遇如何从法律上来看呢? 第一,荔枝属于鲜活易腐的商品,可以不予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订作的;(二)鲜活易腐的;…… 由于购买的是荔枝,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新鲜易腐,不属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基于这个原因,商家不退货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以桂花香荔枝冒充妃子笑荔枝,涉嫌欺诈。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桂花香荔枝便宜,妃子笑荔枝昂贵,商家如果真的以妃子笑冒充桂花香,目的就是赚钱,这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虽然是儿子偷偷买的荔枝,但白先生对儿子购买荔枝这事予以追认,相当于白先生购买了荔枝,但商家对白先生构成欺诈。 第三,如果欺诈成立的话,白先生这下算是赚大了,不仅可以主张退款,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主张退一赔三。 有网友说,白先生这下因祸得福,但值得提醒的是,一定对孩子好好教育,别再出现类似偷偷买东西的情况了,否则吃亏还在后头。
山东,聊城。一八岁的小男孩,想吃荔枝,家长没给买。哪知小男孩居然自己偷偷网购了2
疏星淡月念情长
2025-06-17 1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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