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女子被欠薪5500元,劳动仲裁后竟获赔2万多元!临时工也要签合同!

一目年华 2025-06-17 15:11:56

6月15日,福建泉州一起劳动纠纷事件引发关注。一名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后,最终获赔2万多元。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罗女士在找工作时,看到一家餐饮店门口的招聘启事,便抱着试试的心态应聘。老板表示店里缺人,让她第二天就来上班,还承诺工资月结。罗女士觉得这份工作能解燃眉之急,便一头扎进了忙碌的工作中,每天擦桌子、端盘子、招呼客人,尽心尽力。

然而,一个月后,罗女士准备领工资时,老板却称手头紧,过几天再发。又过了半个多月,老板突然通知她不用来了,理由是生意不好。罗女士要求结清5500元工资,老板却一直拖延,三个月过去,罗女士多次讨要无果,气愤不已。

罗女士意识到自己的善良被当成了软弱,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她翻出打卡记录和与老板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过调查,仲裁结果让餐饮店老板傻眼:除了5500元工资外,他还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和经济补偿金,总计2万多元。

原来,餐饮店未与罗女士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老板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且拖欠工资,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当执行人员找到餐饮店老板时,他还试图狡辩,称罗女士只是临时工,没签合同。执行人员当场纠正他: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要用工,就必须签订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后果。老板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悔莫及。

这起事件给众多老板敲响了警钟:合法用工才是长久之计,否则只会因小失大,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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