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男子请装修公司装修,不料工人却在装灯时摔伤。工人把男子和装修公司前经理都告

小鲨看法 2025-06-17 19:58:40

大连,男子请装修公司装修,不料工人却在装灯时摔伤。工人把男子和装修公司前经理都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法院判装修公司承担40%责任,判男子和该工人各自承担30%责任。

据6月16日半岛晨报报道。张明家房子装修接近尾声时,工人摔伤,把他告上法庭。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张明家买了新房,他请了装修公司装修。

工人安装电线,铺地板,吊顶,刷墙壁,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房子也装修的差不多了。

张明看见快完成的房子,想象着和家人住进房子里的兴奋,心情很是愉悦。

可他万万没想到,房子装修接近尾声时,却发生了意外。

装修工人田山在装灯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张明吓坏了,急忙把田山送进医院。

但田山出院后,却把他和装修公司的前经理李利都告上法庭。

田山认为,自己是受装修公司的雇佣给张明装修的,在此期间,自己受伤,装修公司和张明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张明很委屈,他觉得自己跟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田山是受装修公司指使来为自己装修的,田山受伤,是因为他自己不小心。

田山跟装修公司是雇佣关系,他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他,可他要求自己也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装修公司早已注销。

也就是说,张明跟聘请的装修公司,是一家无资质的装修公司。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1、田山起诉,要求装修公司前经理李利赔偿,合理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田山属于该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他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损害,应该由装修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该装修公司已经撤销,但田山是受李利聘请给张明装修的。

因此,田山起诉要求装修公司前经理李利赔偿,合理合法。

2、田山起诉雇主张明赔偿损失,合理吗?

作为雇主张明来说,他是跟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

装修公司应该对全身有安全教育。

而田山作为成年人,在装修过程中不慎摔伤,按理说和张明无关。

也就是说,田山起诉张明赔偿损失,不合理。

但本案情况特殊。因为该装修公司已经注销。所以,法院认为张明在请装修公司时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应该承担30%的责任。

3、法院审理后认为:

张明没尽到审核义务,请了无资质的装修公司。具备一定过错。

李利作为雇主,应该承担田山损伤的赔偿责任。

田山作为一个成年人,他爬上梯子去装电灯,应该知道这个工作具有危险性。

田山未对自身安全尽到小心注意义务,没有配备安全设施,具备一定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虽然田山自己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李利和张明的部分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李利承担40%的责任,赔偿给田山2.9万。田山自己承担30%的责任。张明没尽到审核施工资质,把装修交给无资质个人,应承担30%的赔偿2.1万。

有人为张明叫屈,觉得装修工人自己摔伤,应该用装修工人和装修公司之间承担责任,不应该让张明来赔偿。

以后谁家装修房子了,都不敢请工人了,万一有事,自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实正常情况下,张明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本案的特殊之处是,因为他请了无资质的装修公司。

我们用心口半生的积蓄买房,自然要请一个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这是为自己的负责。

法院认为,张明作为雇主没有,尽到审核义务。所以判他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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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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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1:19

什么叫无资质的装修公司?没营业执照?还是没装修资格证?还是没税务登记证?

小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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