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自己掏腰包“请”个老板来管自己的吗?李雪琴就干了这么一桩“奇事”! 据悉,早年她自掏腰包,力邀老谢成为合伙人。 但故事的发展出人意料:台前幕后,跑资源、谈合作、撑起一片天的,几乎全是李雪琴自己。 随着名气火箭般蹿升,巨大的付出与回报之间的裂痕,让她猛然惊醒——这合伙的分工和利益分配,似乎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不对等”的种子。 不甘在心底翻涌:“活儿我干了,名我挣了,凭啥分钱时你拿大头?” 巨大的心理落差最终引爆了拆伙。 据传,面对白纸黑字的合同与心中认定的“不公”,李雪琴一方可能采取了某些“动作”。 另一边,老谢则直接将争议交给了专业的法律和财务部门处理,摆出“一切按规矩办”的姿态。 这场昔日“伯乐与千里马”的反目,撕开了一个血淋淋的现实: 创业路上,情谊与契约,孰轻孰重? “创始人”反被“合伙人”分走大块蛋糕,这委屈谁能咽下? 法律自有公断,但人心这杆秤呢?如果你是李雪琴,面对亲手“请”来却坐享其成的“老板”,你会忍气吞声按合同分钱,还是不惜代价讨个心中认定的“公道”?评论区吵翻天!
李雪琴至始至终也没有把老谢当合伙人,只不过是打工人,因为李雪琴事业上升太快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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