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达公司停车场,车子没有熄火、车灯也有没关,男子也一直没有下车。晚上9点多,被人发现猝死在车里,家属给男子申请工亡被驳回,又起诉到法院。案子经过1审2审都被驳回。法院:不算工伤,没有下车,没步入工作岗位。 张大(化名)是一个非常守时,对工作非常上心的人,6月8日那个清晨,张大如往常一样提前开车到达公司停车场。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是自己最后的时间。 在监控记录下,他把车子开到停车场,车子没有熄火,车灯也亮着,他再也没有开门下车。 这辆没有熄火灭灯的车,在单位领导,同事的眼中足足亮了15个小时。从清晨到深夜,公司人流来来往往,竟然没有一个人感觉异常? 直到晚上 9 点多,才有人路过停车场,发现了车内的异常。走近一看,才发现张大静静地靠在座椅上,已经没有了呼吸。 张大去世的消息家人得知后,家人根本无法接受。在家人眼中,张大是一个勤奋刻苦,对工作有担当的人。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每天早出晚归,为了家庭奋斗努力。 如今,他就这样死在了公司停车场,家人无论如何都觉得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家属认为,张大已经到了公司停车场,停车场属于公司区域,属于工作的范畴,公司不能对他的死亡视而不见。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当家属将公司告上法庭,希望认定为工亡时,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的意见。 法院的判决词冷静如铁:人未下车,即未实际进入工作状态。 停车场仅是“工作场所”的一部分,不等于特定“工作岗位”。张大既非进行工作收尾,也非准备工作——他只是在等待。 这样的判决家属无法接受,他们觉得这个理由太过牵强,为了去上班,避免迟到,张大才会早早的到达公司,汽车为什么没有熄火,可能当时他已经无法行动,失去知觉。不然他也会像平时一样下车走到工作岗位。 在家属看来,上班路上和下班路上出现的意外,都应该算作工伤,这是大家都认可的道理。 然而法院的判决,彻底封堵了工伤认定之路。法律条文像铜墙铁壁,张大的家属撞得头破血流。家属崩溃的说道:“一条命就这么没了,难道真的没人该为此负责吗?” 对于张大的死,有人支持家属的观点,认为停车场是公司的一部分,张大到达停车场就已经进入了工作相关的区域,他的死亡应该和工作有一定的关联。 也有人认为,既然认定工伤,必须严格标准,如果想为劳动者多争取利益,那就适当给一些补偿,搞得不伦不类的,反而会让大家感到无奈。 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你认为张大的死亡应该算作工伤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达公司停车场
梵煌说事儿
2025-06-18 17: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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