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带一女子出去喝酒。之后女子借男子的车,以174km/h的速度狂奔,当场撞死3人。女子被刑拘后,男子也被警方抓捕,当即“喊冤”:关我啥事啊!
孙先生是一名小型客车司机,2024年9月22日下午6点51分,他开着自己的小客车,载着朋友黄女士,一起来到了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的一家烩面馆吃饭。
虽然孙先生明知道自己开车不能喝酒,但和黄女士吃饭的时候,两人还是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了不少酒,喝了个酩酊大醉。
一直喝到了晚上10点半,黄女士说自己开车回去,跟孙先生索要他的车钥匙。
孙先生也没怎么犹豫,就将车钥匙给了黄女士,然后目送她开着自己的车离开了。
黄女士开着车上了省道,一路向东而去。
结果走着走着,突然看到前面有一辆电动摩托车。
摩托车上有3个人,一男一女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喝了不少酒的黄女士根本没来得及反应,就这么直勾勾的撞了上去。
电摩受力之下,直接被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货车和手扶拖拉机上,3个人当场死亡。
经查,死者3人是一对不到20岁的小情侣,那幼儿是男性死者大哥的儿子,这一年才3岁。
而黄女士当时开车的速度是174km/h,血液内酒精含量203mg/100ml。
又是醉驾,又是超速,这很明显是跑不了的,很快就被警方抓捕了。
黄女士的家属想要争取轻判,主动联系死者家属。
结果死者家属的态度十分坚决,拒绝和解,只求重判黄女士,最好能判处死刑!
当第二天孙先生得知出事的消息后,整个人都蒙圈了,而且十分的后悔,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
喝醉了逞什么英雄啊,现在车子成了事故车了。因为心里内疚,他还主动垫付了3万块钱。
然而孙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他也被警方给抓捕了。
“我又没有开车,凭什么抓我!”
孙先生自然是不服气的。
事实上,孙先生明知道黄女士大量饮酒,还是将自己的车子借给她看,本身就已经触犯法律了。
他应该预见到喝酒后开车可能出现的情况,结果不但没劝阻,反而把车钥匙借给了她。自然是得承担责任的。
不过,目前孙先生也只是被控制了起来,还没有拘留。毕竟在法律实践中对类似的情况很少真的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的。
但是,相关的赔偿他肯定跑不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