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女子结婚时,男方掏空家底给女方父母18万聘礼。婚后,女子和丈夫生活困难,甚至住院生产的医疗费都没有,无奈之下,女子向父母索要彩礼,万万没想到,被果断拒绝。女子怪父母太狠心,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6月19日,中华遗嘱库报道了一则彩礼纠纷案例,彩礼到底是女方个人的,还是给女方父母的?当双方发生争执,法院又该支持谁呢? 女子小张新婚不久,婚后生活实在困难,她就想拿回当初的18万彩礼,但小张父母却坚持这笔钱是男方给他们的。 2020年6月,小张经媒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小林,两人还算聊得来,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不久就订婚了。 订婚宴上,小林家非常有诚意,直接拿出18万的彩礼,给足了小张父母面子。看到男方这么爽快,小张父母收了这18万,订婚仪式也非常顺利。 可谁知,婚姻并没有理想中那么幸福,尤其是介绍的婚姻,彼此并不了解对方,小张很快就陷入了婚姻的危机。 2020年8月17日,小张和小林办理了结婚登记,正是步入婚姻的殿堂。 结婚后,小张才得知,小林家其实是打肿脸充胖子,订婚宴上的18万早已掏空了他们的家底,导致她们这个小家一贫如洗。 尤其是生育了一个女儿后,小张和小林的日子更是一地鸡毛,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教训,小张总算是深有体会。 为了让日子过的去,小张多次找父母,希望能返还他们的18万彩礼,让他们的小家有点“资本”,日子能过的下去。 可谁知,小张一次次的索要,都遭到父母无情的拒绝,父母对小张的遭遇并不同情,换来的全是冷漠。 小张又要生育孩子,家里却拿不出医疗费,小张再次找父母索要彩礼,父母还是不管她的死活。 小张没办法,这才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18万彩礼。 法庭上,小张的父母承认她们收了18万彩礼,但这是她们这边的传统,彩礼就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这是报答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而不是给女儿的。 因此,小张的父母认为这就是给他们的钱,他们不愿意返还。 双方对此各执一词,小张又提出,父母没有给她置办嫁妆,也没有举办婚宴,彩礼钱一般都是用来举办婚宴的,这些钱至少要返还给她。 对此,小张父母也是有苦衷的。他们认为,小林家当时选定的日子不吉利,他们要求重新选择日子办婚宴,而且打算结婚时返还几万元礼金给小张。 但是,小林家一直没有选日子,婚礼也就一直搁置了,钱也没有给小张。 小张父母还表示,小张在登记结婚后不久就开始索要彩礼,甚至还存在辱骂、损毁家中财物的情况,母女俩还为此报警处理。 那么,这笔彩礼到底是属于小张的还是小张父母的?法院又会如何审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一旦婚姻成立且共同生活,彩礼就转化为女方或女方家庭的财产。 但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彩礼是赠与女方个人还是女方家庭,这就需结合给付背景、地方习俗和双方约定判断。 法院认为,彩礼既有答谢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传统含义,也承载着资助新人组建家庭的祝福功能。 因此,这18万应视为对女方家庭的赠与,属于小张及其父母的共同财产。 案例中,父母未置办嫁妆、未举办婚宴,彩礼未实际用于传统习俗用途。 而且男方家掏空家底导致夫妻生活困难,甚至无法支付生育医疗费。 法院综合考虑彩礼数额、支出情况、嫁妆及婚宴置办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需要等因素,判决小张父母返还小张10万元彩礼。 经过这一诉讼,小张虽然拿到了10万元彩礼,但这也必将让亲情产生隔阂,小张和父母的感情也会出现裂痕。 彩礼原本承载着美好的祝福,更是两个家庭的情感的纽带,现在却因为这笔钱,让母女反目,更让夫妻生活困难,早已偏离了彩礼的本质。 那么,大家认为这些彩礼到底应该归谁呢? 信源:中华遗嘱库 2025-6-19
河南新乡,一男子娶了带孩子的女子,女子跟他要10万彩礼,他提出,要么给10万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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