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看中一款法拉利296型跑车,与4S店商定最终价格为386.6万余元,车子年底交付,男子当场交了45万定金,回家坐等收车。
万万没想到,他左等右等也不见车,追问了好久4S店才表示,店里根本就没订到货。
男子怒了,要求退款,投诉了很久,店方终于同意退款,但又表示:账上没钱,要想退款,就介绍你朋友过来买车。
男子直呼太离谱!
这事儿让我想起《民法典》里的一条硬核规定:收定金的一方要是违约,得双倍返还!
比如你交40万买车,车行耍赖不交车,最后得赔你80万。
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白纸黑字写进法律的。
可现实中总有人觉得“拖字诀”能糊弄过去,最后闹到法院才认栽。
要我说,买车买房这种大事,千万别光听销售画大饼,合同里必须写清楚违约怎么赔。
要是遇上这种“没钱退,拉朋友来抵债”的奇葩操作,直接甩律师函就完事了——法律站你这边,慌的是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