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卸磨杀驴?”浙江金华,一女子为了儿子能够得到好的照顾,便向儿子的女友承诺,

洁说圈 2025-06-22 16:03:04

“这是卸磨杀驴?”浙江金华,一女子为了儿子能够得到好的照顾,便向儿子的女友承诺,只要她和儿子一同外出留学,她的学费部分由女子包了。

儿子的女友遂欣然前往。

不料,3年后,女子的儿子同女友分手,女子竟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返还三年间其付给儿子女友留学的费用合计近65万元。

网友:“找保姆都不可能一分钱不花吧!”

据了解,男子焦某和女子兰某是本科时期的大学情侣。

原本,焦某在2016年本科毕业后打算去国外深造读研究生,其母亲觉得儿子一个人远在异国他乡,唯恐其照顾不好自己。

于是,焦某的母亲就把主意打到了兰某身上,根据其此前的接触,其认为兰某不仅成绩好、懂事,还会照顾人,要是将其留在儿子身边,儿子的生活的问题就能解决。

就这天,焦某的母亲便开始劝说兰某也一块儿同儿子去国外留学。

兰某一听就犯了难,因为家里根本没那条件,去国外留学花得钱,她根本负担不起。

焦母一看,当即拍着胸脯说会“无偿资助”她一部分。

后奈不住焦某的软磨硬泡,兰某和父母也就同意了此事。

俩人就这么去了国外留学。

留学那几年,焦母陆陆续续给兰某花了64.7万。

可谁能想到,焦某后来和兰某竟分手了。

这焦某母亲的心里很不痛快了,觉得自己的钱给别人花了,啥好处没落着。

于是,她一纸诉状便把兰某告到法院,让她把花的近65万元都还回来。

焦某的母亲认为,其给兰某的钱均为兰某向自己的借款,应当返还。

而兰某则表示,焦某的母亲从来没说过是借款,这笔钱是她承诺自己陪同焦某留学无偿资助。

双方各执一词,互相争辩。

有人说,焦母这行为明摆着是太不地道了,怕儿子受苦,承诺让老板某陪着留学资助费用,现如今,儿子提出分手,居然反手就让兰某还钱,这不明摆着是卸磨杀驴吗?

当然,也有人持相反的观点,表示无功不受禄!焦母愿意资助兰某,是给她当儿媳看待,本质上是彩礼资助,而如今,兰某没办法当自己的儿媳,那这笔钱要回来也在情理之中啊!

其实,本案的争议关键在于焦母向兰某给付的65万元钱款的性质如何。

1、焦某的母亲说是借款,但借款需要有最起码的借款合意。

然而,在焦母长达两年多的转账期间,她和兰某从未提及转账款的“借”与“还”问题。

也就是说,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有关于借贷的意思,故不构成借贷关系,因此法院予不支持。

2、兰某表示是赠与。

所谓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而达成的合同。

本案中,兰某因焦母多次劝说而同意与焦某留学,且焦母也主动承诺会无偿承担部分费用。

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焦母也多次表达对兰某的爱护、关怀,体现了无偿帮助的意思,符合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

但由于双方没有具体约定增与的数额,导致赠与钱款的金额不明。

这样一来,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焦母需承担兰某近一半留学费用的金额,即39.7354万元(兰某总计花费79.7354万元,其自费15万元,余下为焦母花费)。

也就是说,在39.7354万元内,兰某对这部分钱款的花费,无须承担返还责任。

但剩余的25万元,兰某的持有和使用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焦某有权要求兰某予以返还。

这样一来,法院判决由兰某向焦某返还25万元的钱款及相应利息。

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说到底,还是因为兰某过于相信了焦母,却疏忽了人性和情感的复杂性。

如果当时兰某将相关约定落到白纸黑字上,或许又是另一种结局。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豫视频 202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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