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上海,56岁大叔宁可不认女儿,也要和50岁女子结婚过日子,婚前女子

墨寒雪 2025-06-26 14:47:11

“太过分了!”上海,56岁大叔宁可不认女儿,也要和50岁女子结婚过日子,婚前女子说不图房子,婚后却让大叔在房产证上登记她的居住权,大叔照做后,女子跟变了个人似的,天天找事吵架,大叔忍无可忍和女子离了婚,谁知,女子手拿“居住权合同”告上法院,要求搬回大叔家,她把大叔赶到客厅,自己住进卧室,还不让他晚8点到早8点期间进入卧室。大叔使出最后一招,恩怨才得以平息…

“我当时都跟他说了,不要结婚!不要结婚!可他就是不听,我一点办法都没有……”面对记者采访,徐大叔的姐姐表示自己也很无奈。   根据深圳新闻网6月25日报道,一张居住权合同,让56岁的徐大叔在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里,成了需要看人脸色的“租客”。

离婚证刚拿到手,前妻张阿姨就凭这张纸理直气壮地搬回他的家,把他赶到客厅,更立下铁规:晚八点至早八点,卧室是他的禁区,徐大叔只能住在不过7平米的客厅的一个区域里面。

夜深人静,徐大叔蜷在客厅的旧沙发上,卧室门紧闭,那扇门背后,曾是他安心睡觉的地方,如今却将他彻底隔绝,墙上挂钟的滴答声在寂静里被放大,像敲打着他心头的憋屈。

这房子是他和老伴辛苦半生换来的,女儿曾劝他三思:“爸,认识才多久?人心隔肚皮啊!”

可那时的徐大叔,被晚年突如其来的温暖冲昏了头,甚至对女儿撂下狠话:“这婚我结定了!你认不认我这个爸,随你!”

父女关系,也就此结了冰。

当初张阿姨一句“不图你房子,只想踏实过日子”,像暖流化开了他多年的孤寂,所以当她提出在房产证上登记居住权只为安心时,徐大叔毫不犹豫点了头,用一纸签名,换来他以为的余生相伴。

然而婚后温情迅速消散,张阿姨变得挑剔易怒,一点小事就能掀起一场风波,她开始晚归、冷漠,家成了冰窖,徐大叔的忍耐终于耗尽,两人最终走向离婚。

他以为解脱了,那张签下的居住权合同却成了噩梦的钥匙,张阿姨拿着它,名正言顺地回家,并把他从卧室驱逐,划定了冰冷的宵禁时间。

“这简直鸠占鹊巢!”网友都看不下去了,感觉徐大叔太傻了,这女人摆明了就是冲着房子下套来的!还有网友说居住权是受保护,可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她这算滥用权利!

各种屈辱和愤怒在胸腔里烧灼,几乎要将徐大叔吞噬,然而,一个念头在绝望中闪现:这是我的房子!

他仔细的咨询了律师以后得知,居住权人有权占有使用,但无权阻挠所有权人的正当权益,他拿着法律条文和一份打印好的周边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表,走到张阿姨面前。

“房子是我的,你要住,可以。”徐大叔的声音不高,却异常坚定,“按市场价,付房租。不然,我们法庭上见,看看法律到底支持谁这样住着主人的房,还把主人当贼防!”

张阿姨的脸瞬间僵住,那理直气壮的气焰被生生掐断,她盯着那张写满数字的纸,又看看徐大叔手中的各种证据,最终,那强撑的强硬彻底垮塌。

她沉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搬离了这间曾让她费尽心机、最终却无法真正占有的房子。门关上的那一刻,徐大叔靠在门后,长长地、颤抖着呼出一口气。

他拿起手机,拨通了那个久未联系的号码,声音哽咽:“闺女,爸错了,爸当初,真该听你的……”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大叔最后这招干得漂亮!法律武器就该这么用,对付处心积虑的人,就得戳她最痛的软肋,问他要钱!”

“这哪是黄昏恋?分明是精准诈骗!”

徐大叔的遭遇像一盆冰水,浇醒了多少对“黄昏恋”的浪漫幻想,晚年寻求陪伴本无错,然而当情感需求撞上房产这样的核心利益,再滚烫的心也需裹一层清醒的铠甲。一纸签名可能换来温情,也可能埋下倾覆的引信。

感情与利益的边界,永远是清醒者才能守住的城池,当暮年孤独渴望慰藉时,我们是否该问自己:那伸来的手,暖意里是否藏着秤砣?

消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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