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都有哪些不合理的剧情设定。 1,主人公洪亮,名牌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岳

漫步红尘阁 2025-06-27 20:54:41

《以法之名》都有哪些不合理的剧情设定。 1,主人公洪亮,名牌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岳父还是副省级干部,在省检察院工作18年,依然没有一官半职,这个剧情设定明显不合理。 2,郑雅萍知道自己师父王受到十一部处理后,为师父抱打不平,立刻跑到十一部找洪亮兴师问罪,一直在质问,你们十一部办案讲天理,讲国法,但是你们讲人情吗? 这种话更像是一名初入职场不久的愣头青说的,并不像一名省检察院一部主任能说出口的话。 3,乔振兴意外身亡案,作为一名市检察官意外身亡,肯定是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亲自接手的,兰景茗仅仅一个电话就能让公安局长许言午将调查权交给公安分局不合情理,虽然兰景茗身份是东平市政法委书记,许言午的顶头上司,但是这种越权干预警察报案的剧情设定明显不合理。 4,乔振兴身为检察官,意外身亡后,检察院没有一个人上门吊唁不合情理,首先当时乔振兴意外身亡,还没有涉及到职务犯罪问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单位没有派人上门慰问家属实在不合情理。后来洪亮上门时,周敏哭诉,你是第一个上门看望我们的检察院同志。 5,洪亮和十一部同事张怀恩在省检察院检察院十一部,类似于纪检委一样的部门,可能会不受同事待见,但远没有到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步,剧中洪亮和张怀恩出差时,单位同事碰见他们都装作没看见,或者躲着走,实在是太过了。这和生活中的现实相差太大,不合情理。 6,洪亮就算在检察院事业不顺,没有一官半职,但毕竟是公职人员,还在省检察院工作,辞去公职,去一个企业做法务工作,这和生活中每年千军万过独木桥参加考公的现象实在是反差太大。不合情理。 7,乔振兴意外身亡案被定性为自杀,过程实在是太快,先不说乔振兴的身份是一名检察官,就算是普通人,在关键证据手机没找到,其他物证不完善情况下匆忙定性,实在是不合情理,就连李人骏也觉得乔振兴是自杀的结论下得太快了! 8,有人暗中偷换硅藻水证物的环节太过匪夷所思,司法证物鉴定室作为重要部门一定是有24小时监控录像的,这么重要的部门竟然被人如此轻易闯进,并且神不知鬼不觉,仅仅用内鬼作案来解释,太过牵强。 《以法之名》开播8集,你还发现有哪些不合理的剧情设定呢?欢迎留言讨论一下!关注@山阳影迷 和您一起追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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