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大爷在路边摊花4元买了个8斤的西瓜,回家后用自己家的秤重新称了一下西瓜的重量,然后赶紧就下楼跑回去要找路边摊的摊主。在小区门口遇到儿子,急忙忙的跟儿子说去找卖西瓜的去!儿子担心大爷去干仗,跟了过去,岂料大爷的一番话让儿子和摊主都懵了,网友们却纷纷鼓掌叫好! 据6月27日好品山东报道,一大爷在地摊上买了个西瓜,回到家后又折返回地摊找摊主,摊主以为收错了钱,大爷接下来的一番话却让摊主万分感激。 大爷遛弯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个卖西瓜的车,上前去看看西瓜的品相还不错,就让摊主给挑一个过秤。 摊主是个女的,看到大爷过来买西瓜热情招待,仔仔细细给大爷挑了一个西瓜,过好秤是4斤,要4块钱,大爷给转过去4元,然后转身就回家了。 一路上大爷心里乐开了花,没想到今年的西瓜这么便宜,才4块钱,这好事得赶紧跟家里人说说。 大爷回到家后,把西瓜放在桌子上,然后就觉得不对劲,又把放在桌子上的西瓜拿到手里掂了掂。 掂了两下感觉重量不对,赶紧把家里的体重秤掏出来,把西瓜放上去称了称。大爷看到秤上的数字,拍了下大腿,然后穿上鞋就往外走。 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遇到了儿子,儿子看到大爷怒气冲冲的样子,就问大爷怎么了? 大爷说去找卖西瓜的去,儿子看情况不妙,怕大爷这是要去,就赶紧跟了上去。 大爷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女摊主面前,然后问女摊主西瓜卖多少钱一斤。女摊主懵了,以为多收了钱,赶紧就要解释。 大爷半蹲下来看了眼女摊主的秤,然后把女摊主叫到身边说: 你这是公斤,你算账的时候按照市斤算的,你不赔一半啊,妮儿来! 女摊主顺着大爷指的位置看过去,秤上显示的的确是公斤数,然后大爷刚才买的西瓜应该是8斤的,但是女摊主却按照4斤收的钱,只收了4块钱。 大爷之所以感觉西瓜便宜,就是因为拎在手上的重量跟西瓜的价格太不相符了,所以才折返回来找摊主,把这事告诉她。 女摊主跟对象一起出来摆摊的,应该是两车西瓜,两个人一个人一个地方。她对象把秤调好后就走了,女摊主不太会算账,这才出现了刚才的一幕。 大爷算了算,女摊主要是按照这样的价格卖这一车西瓜,得赔死,所以特意返回来跟女摊主说说,提醒一下。 女摊主这是碰到了一个真诚又实惠的大爷,去而复返善意提醒,为大爷的行为点赞。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大爷的善举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大爷在女摊主那购买西瓜,女摊主应保证卖给大爷的西瓜质量有所保证,价格是符合市场价格浮动的。 西瓜称重是4公斤,女摊主却以4斤的重量卖给了大爷。大爷跟女摊主这笔交易不仅是公平的,而且大爷还占了便宜。 双方的交易完成后,要是女摊主发现交易出现偏差,是可以向大爷追讨偏差的金额的,大爷也应该按照真实的斤数支付对应的款项,这才能提现公平交易原则。 大爷不仅折返回去补上了真实斤数应对应的款项,还给女摊主指出了她的失误,帮助女摊主挽回了可能会造成的损失,大爷善意行为值得褒奖。 大爷的真性情,不仅温暖了女摊主的心,也让很多人看到了好人的存在是多么的重要。 很多情况下,好人不是没有,只是不敢再轻易出手去帮助他人,是怕担责任或者被讹诈。 再遇到善事善举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是善意的行为,见义勇为的举动,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寻求适当补偿。 用法律的框架来维护正义的行为不受到侵犯,让情和法完美的发挥各种的作用,结合到一起,才能让好人做好事心安。 大爷的行为虽然看起来不是大事,但是对于女摊主来说,那肯定是挽回了一车西瓜的损失。 女摊主种瓜不易,大热天摆摊卖瓜也不易。要是没有大爷的好心提醒,女摊主按照原来的办法卖下去,要是遇到有心之人大量购买,那女摊主肯定要赔死了。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如若真的有人趁此机会肆意购买大量西瓜的话,属于取得不当利益,女摊主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挽回损失。 为大爷的行为点赞!你怎么看待大爷的行为呢?
山东济宁,大爷在路边摊花4元买了个8斤的西瓜,回家后用自己家的秤重新称了一下西瓜
清歌畅
2025-06-28 13:39:30
0
阅读: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