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市里的医院去送早餐,在五楼病房,有人议论有三名女警押送一女出现在病人区内。 在下楼时,恰巧遇到,三位女警的警服是法警的标志,她们押送此女由五楼赴二楼。 该女子佩戴手铐,但未穿号服及囚衣,也未佩戴脚镣。 押送人员不是刑警而是法警,不知何故? 哎你们知道吗其实押送犯人不穿囚衣这事还真有门道,我之前看普法节目讲过,现在好多时候嫌疑人看病或者出庭路上穿便装反而是标准操作啦。 听说主要为了保障人家隐私权嘛,再说医院这种公共场合,要是大剌剌穿着橘色马甲晃悠,周围病人不得吓一跳啊? 不过手铐倒是必须戴的,毕竟安全第一对吧? 有次朋友在医院工作还见过更逗的,押送的人穿着睡衣拖鞋就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家属陪床呢
二八事件这瓜是越吃越上头!三石在626那场“戏”,演得那叫一个离谱!用孩子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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