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一名大爷买了一个4斤的西瓜,回家一称有8斤。大爷觉得卖西瓜的摊子上的称

悦澄聊社会 2025-06-29 22:34:09

山东济宁,一名大爷买了一个4斤的西瓜,回家一称有8斤。大爷觉得卖西瓜的摊子上的称不准,于是立刻回去告诉了摊主。

据第1眼新闻6月28日报道,一名大爷在路边。在摊子上买了一个西瓜一共4斤,回到家称了一下,发现有8斤重。大爷猜摊主的称一定是搞错了,于是立马返回去提醒摊主。

这一天,张大爷买菜回家,他看见路边有一个卖西瓜的摊子,看西瓜挺新鲜的,于是上去问了问价格。

摊主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热情地招呼张大爷,大爷也觉得价格不贵,于是就挑选了一个西瓜买回家了。

等回到家,张大爷就想把西瓜切开,这时,张大爷的家人随口问了一句,得知这个西瓜有4斤以后,立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张大爷平时买菜不多,可能对重量不是很了解,但是张大爷的老伴用手一掂量,就觉得西瓜的重量不对。

张大爷有些不服气,他觉得自己好不容易买一回西瓜,摊主也看起来比较诚实,怎么会搞错重量呢?

而张大爷的老伴表示,她觉得这个西瓜的重量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以她的经验来看,一个4斤重的西瓜是没有这么大的。

一时间,张大爷家里围着这个西瓜讨论开了,最终大家一致决定,拿一个称来称一下这个西瓜,看看到底是轻了还是重了。

于是张大爷的老伴找来家里的称,把西瓜放上去称了一下,这不称不要紧,一称吓一跳。秤上面清清楚楚地显示出了这个西瓜一共是8斤重。

那么,西瓜摊的摊主怎么会把这个8斤的西瓜称成是4斤呢?张大爷的老伴想了一下,一拍脑袋恍然大悟,这摊主一定是把公斤秤和市斤秤给搞混了。

张大爷以4斤西瓜的价格,买了一个8斤重的西瓜。这样看来,张大爷是占到便宜了,换做其他人一定会感到沾沾自喜。

但是,此时张大爷的心里却并没有显得有多高兴,因为他想起西瓜摊的摊主是一个小姑娘。应该是没有什么做生意的经验。

张大爷清楚记得,自己买西瓜的时候,小姑娘身后的车子上还有一大车西瓜,如果都以这个价格卖出去,那岂不是亏惨了。

于是,张大爷顾不上休息,立刻起身去寻找刚刚自己买西瓜的摊子,他要把西瓜重量不对的事情告诉摊主。

当张大爷来到西瓜摊上的时候,摊主小姑娘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有些迷茫地看着张大爷。

张大爷向摊主小姑娘说明了事情的缘由,并且和她一起查看了称西瓜用的秤,这才发现秤的计量单位果然是公斤。

摊主不知道是因为年龄比较小,还是因为没有什么做生意的经验,看起来她对秤不是很明白,张大爷又跟她讲了半天。

此时,摊主才明白了自己差点就赔钱卖西瓜。幸亏张大爷及时提醒,否则她卖完这一车的西瓜,能亏掉不少钱。

摊主对张大爷非常感激,她算错了西瓜的重量,张大爷不但没有来贪小便宜,反而友善地来提醒她。

卖西瓜的摊主搞错秤,错把公斤当市斤,4公斤的西瓜只收了张大爷4元钱,张大爷又回去好心提醒摊主,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上可以怎么看?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有顾客发觉摊主将公斤和市斤搞错,因此来买大量西瓜,那么就会造成摊主较大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摊主搞错秤的单位下形成交易,导致西瓜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很多,属于重大误解,摊主可以请求撤销交易。

2、《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摊主在卖西瓜之前,应当要表清楚西瓜的价格、计价单位等等信息,做到明码标价。

这就要求摊主在卖西瓜之前就弄清楚自己西瓜和秤等信息,做到心里有数,让顾客可以买的放心。

3、《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张大爷在发现摊主卖西瓜的计价单位搞错以后,第一时间回到摊子上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摊主,避免摊主损失更多。

张大爷的这种做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诚实守信原则,也体现了诚信交易的原则,更是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对于张大爷的做法,您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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