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原来“一三一”枪杀案的主犯是禹天成的左膀右臂。
这个人原名王大有,
现名熊磊,是东平市
新世界再生能源公司总经理,
表面经营环保产业,
实则与黑恶势力勾结,
当年,王大有以20万,
逼迫发小孙一虎为其顶罪,
后伪造死亡,
熊磊是禹天成的得力干将,
与陈胜龙,
分别为禹天成的左膀右臂。
直接参与了谋杀雷广发,
将其尸体投入垃圾焚烧炉发电
的犯罪行为。
还嘲讽雷广发电量不如垃圾。
熊磊还策划参与了杀害
王大有的凶残,
连陈胜龙都惧他三分。
乔振兴尸体被误烧,
引起指导小组关注,
陈胜龙害怕暴露罪行,
冲一桌子吃火锅的手下
大发雷霆,
熊磊过去搂了搂他的肩膀,
陈胜龙立刻就息怒了。
熊磊在黑社会团伙中的地位,
其实高于表面。
他实际上是禹天成
用来控制陈胜龙的一个工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