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租下一套房子,押金13600元。房子到期后,女子要求男房东宽限15日,

社会观察家 2025-07-13 08:28:45

广州,女子租下一套房子,押金13600元。房子到期后,女子要求男房东宽限15日,以押金抵扣房租,却被男房东拒绝了。8日后,男房东和一男子直接上门打包了女子的衣物。女子很气愤,一想到自己的内衣、内裤等私人物品被两个大男人打包,就让她感到“生理不适应”,于是,报了警。 据广州日报,7月12日报道:最近,广州发生了一起因房租引发的租房纠纷,其中男房东的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事情是这样的,23岁的陈虹今年2月在广州天河珠光新城御景二期租了房子,与广州某住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每月租金6800元,押二付一,押金就有13600元 ,合同约定每月23号前支付租金。 到了今年6月23日,当月租金到期,陈虹却没有按时交租。 陈虹称自己曾请求房东宽限15日,并且提出可以用押金13600元抵扣,但房东梁先生没有同意。 后来陈虹还提出转租,房东回复转租费半个月,中介费半个月,转租成功会退一个月押金 ,但当时已经是6月24日,若陈虹要转租还得先交一个月租金。 6月30日晚,房东梁先生要求陈虹补交租金,否则就要清退物品。 梁先生还在当晚10时发短信告知陈虹,根据合同约定,她已拖延租金7天,公司将收回房屋、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让她在7月1日15:00自行到门口认领个人物品,如有物品丢失自行承担 。 而此时陈虹正在广西桂林工作,无法返回处理。 7月1日,在多次与陈虹沟通无果后,梁先生和另一名男性直接上门,把陈虹的行李打包成多袋,甚至还把其中一袋行李放在了出租屋外。 这可把陈虹气坏了,一方面房内有她的贵重物品,另一方面,自己的内衣、内裤等私人物品被陌生男性打包收拾,还夹杂着病历单等隐私信息,这让她感觉“生理不适”,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 陈虹当日报了警,警察上门处理后,房东才没把行李都放在门外。 7月6日陈虹返回广州时,发现行李被杂乱地打包,只能初步检查部分行李,还不确定是否有物品遗失 。 梁先生则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表示陈虹拖欠房租8日,在上门前已经多次通知陈虹补交租金或搬离,可陈虹并未配合。 按照合同规定,中途退租押金是不予退还的。对于陈虹以押金抵扣15天宽限期的方案,梁先生说很早就和她沟通过,正常交15天房租才能宽限15天,但陈虹不肯接受也不搬走 。 对于打包女性租客内衣裤这件事,梁先生认为是陈虹拖欠房租在先,自己没找她麻烦就不错了。 这件事里,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男房东上门替女租客打包内衣裤等行李的行为是否违法。 从法律角度看,租客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物品享有占有使用权。 即使租客欠租,房东的债权也并不自动转化为对租客物品的处分权。房东擅自打包租客内衣等私人物品的行为, 可能触犯《民法典》第1032条:禁止以刺探、侵扰方式侵害隐私权”的规定。 另外,租赁合同被依法或依约解除后,租客的物品处理应当经书面通知、证据保全等程序。 也就是说,房东如果要处理租客的物品,不能自己直接上手,得按照法定程序来。 这起事件给广大房东和租客都提了个醒,在租房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都应该保持理性,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 租客按时交租是基本义务,房东维护自身权益也得依法依规,不能因为租客违约,自己就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否则原本有理的一方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件事网友给出不同看法,有人说:人在外地,房租可以转账啊,超时了按合同办事,房东没错啊,这件事情我力挺房东。 还有人说:房东太霸道,才晚交8天,人家还在外地,说押金随便扣,房东道德败坏,人性没有了。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信源—-《广州日报》—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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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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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 11:13

这惯的、公主太多了

社会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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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社会,剖析现象背后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