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要账时同意女子“肉偿”减免1000元,法院:属嫖娼

一目年华 2025-07-14 12:47:50

上海静安这起案件引发热议:男子杨某去要账时,同意女子刘某以“发生关系”抵偿1000元欠款,事后被认定嫖娼行政拘留,起诉后法院维持了处罚决定。

事情要从一笔借款说起。杨某通过网络认识刘某,对方因生活困顿开口借1000元,杨某出于情面微信转账给她。可过了许久没见还款,杨某便主动上门催债。刘某却提出“肉偿”方案:发生一次关系就抵消1000元欠款,已婚的杨某犹豫后竟同意了。

两人发生关系后,杨某刚要下楼就遇上民警突击检查。原来邻居举报刘某涉嫌卖淫,民警现场将两人带回调查。杨某在询问中慌了神,言辞支吾,最终因卖淫嫖娼被处10日行政拘留。他打电话告知妻子后,心里越想越不服。

拘留期满后,杨某起诉公安机关,称自己是去要账,没有嫖娼主观意图,且民警未抓到现行,甚至辨认笔录里的照片都不是刘某本人。他觉得自己只是“以债换关系”,不算嫖娼。

但法院审理后给出明确判定:虽然没有当场支付现金,但刘某通过发生关系免除1000元债务,杨某则丧失了债权,这本质上是以金钱为媒介的交易,符合嫖娼构成要件。至于照片编号错误,属于公安机关工作失误,但未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和杨某权利;而“未通知家属”的问题,证据显示是杨某主动要求自己打电话,不算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认定公安机关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驳回了杨某的全部诉求。这起案件提醒大家:以财物或债务抵消为条件的性交易,即便形式隐蔽,也可能触犯法律,切莫因一时冲动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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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君笑看千秋尽 归来仍是少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