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大结局江远十四字短信,才是他被判死缓的重要原因。
本来酒驾那事儿就算陈胜龙不顶包,江远也不至于栽得这么狠。
他才二十出头,要是江旭东真舍得花钱请个大律师,往“初犯”“认罪态度好”这些方向打,蹲个三五年顶天了。
新能源项目搞强拆那档子破事,说白了也就是经济纠纷,压根够不上死刑线。
可谁能想到这哥们最后关头犯浑?
他给禹天成发的那条“洪亮必须处理干净,别留尾巴”的短信,直接把自己锤进棺材里了。
法院调取聊天记录的时候,这十四个字在屏幕上明晃晃闪着红光——买凶杀人未遂的实锤证据,可比之前那些破事要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