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惨痛!“上访户”万万不可向接访人员索要钱财。 最近,不少“上访户”栽在了索要钱财上,有的被刑拘,有的被判刑,可谓教训惨痛深刻,不得不认真汲取。 之一,陕西商洛山阳县一村民以访施压借机敛财,强行向某镇政府索要钱财共计8万余元,到头来获刑4年半; 之二,安徽宿松县一村民邓某某,以进京访施压,向接访工作人员索要财物,导致被判刑两年半; 之三,嵩县田湖镇一进京访人员吴某,对劝返信访工作人员赵某提出购买返程高铁票的要求。谁料想不仅未按承诺返回,而且擅自将为其订购的高铁票退掉(退票费294.5元用于个人消费),后被处以行政拘留。 有网友为此犀利指出,不少时候,一些乡镇信访机构遇到棘手“进京访”“上省访”时,不得已会拿钱息访; 但是这样的后果严重,因为上访户一旦为此索要到了钱财,事后常常就会以敲诈勒索,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由此看来,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譬如司法裁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这种光明正大的合法渠道拿到的钱财,才能吃得香睡得稳,不会产生遗留后患。 对此,大伙怎么看?
7.13日,大姐直播放了一段杜的律师和杜粉的对话录音,杜粉问杜的律师,你说一下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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