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陈先生买到不合格电缆线,投诉无门,找记者爆料该厂家。在采访过程中一名男记者被厂老板打伤。目前这名厂老板触犯刑事责任,将面临一系列处罚。 据07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农家乐老板买了一把电缆线打算装饰一下游乐设施,他把电缆线拿回家后电工一掂量电缆线细得像挂面,肉眼都能看出比国标线细了一圈。施工队的电工直摇头:"这线哪敢用,迟早得跳闸烧家。" 他揣着线缆冲进店里时,那个圆脸店员正嗑着瓜子刷短视频。"你看这线,跟你们说的差多少?"王建军把线缆摔在柜台上,铜芯弹出来蜷成一团。店员瞥了一眼,慢悠悠吐出瓜子壳:"我们卖的都是合格产品,谁知道你是不是掉包了?" 争执声引来了经理,经理说啥事吵啥。"进货单在这儿,质检报告也有,"寸头经理把一沓纸拍得啪啪响,"你拿根破线来讹钱?再闹我叫保安了。" 农家乐老板攥着拳头走出来,阳光晃得他眼晕。他掏出手机,打了厂家电话,厂里的负责人也说产品是合格的。 农家乐老板看到商家个个嘴硬的跟鸭子一样,愣是不承认产品质量问题,咽不下这口气的农家乐老板实在没办法便打通了媒体的电话。 15日下午,采访车停在厂门口。4名记者扛着长枪短跑的围在厂门口,三名女记者一名男记者纷纷举着麦克风,摄影助理小李拎着录音笔,主编陈姐跟在后面,高跟鞋敲得地面哒哒响。王建军站在厂门口,手里还捏着那卷不合格的电缆线。 "我们就想了解下情况,"陈姐迎面走到厂老板面前时,脸上还挂着职业微笑,"关于你们销售的电缆线规格..." 工厂老板摆摆手胳膊一横拦在摄像机前:"谁让你们拍的?"他伸手去拦住摄像机,说:“你们赶紧走,不要拍了” "你们这是欺诈消费者!"王建军往前迈了一步,想把线缆递到镜头前。电缆线厂老板一拳砸在摄像机上。"砰"的一声闷响,摄像机掉在地上,其他女记者被吓得不敢上前,男记者小林心想今天终于迎来了自己的记者生涯的辉煌之日。 他坚持要拍摄报道黑心的厂老板,他趁着混乱,啪啪啪疯狂的拍摄,他再不努力,连工作都要黄了,他来公司这么久了,其他同事是各个出爆款报道。 而他这么久还是个替人扛机器的,他想着这次我豁出去了,再不努力写不出爆款新闻,工作不但要黄了,上有老下有小,下个月的房贷车贷怎么还呀。 记着小林几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场面越混乱,他拍的越起劲,能不能涨工资,能不能赶紧还清房贷车贷,就要抓住每次采访拍摄的机会。 厂老板看他拍的起劲,这下彻底被惹怒了,他一拳打下去正砸在小林脸上——他刚配的眼镜框断成两截,脸上立刻渗出血丝,是镜片碎裂飞出时划开的。 小林的话几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还打算继续拍摄,完全顾不上脸脸颊伤口的的疼痛,他还要拍摄,厂老板被气的要他按到地上胖揍一顿。 厂老板心想我做生意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你这么个命硬的家伙,敢来我厂门口闹事,看我不打的你满地找牙。 "报警!快报警!"陈姐的吼声尖利得像警报。她踩着碎镜片退到最边上,掏出手机时手都在抖,屏幕上沾着小林滴下来的血。 厂老板指着他喊:就是他带人造谣,还来我厂里闹事!民警过来看到的是满地狼藉:碎镜片混着尘土,摄像机镜头裂成蛛网,录音笔躺在地上,小林脸颊的血夹杂着汗水。 "谁先动的手?"警察亮出手铐时,王建军还举着那截细电缆,想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厂老板和两个助理异口同声:"他们来厂里闹事!" 随后,几人被带到警察局进行了笔录,该案件初步被判定为刑事案件。 通过以上的行为,告诫企业还是要踏踏实实的提高产品的质量,毕竟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是最基本的。遇到事情尽量不要乱发脾气,不要冲动去伤人。 一、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电缆线厂老板均需赔偿记者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摄像机费用、录音设备,话筒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于这名男记者觉得自己伤势比较轻,没有去进行验伤,如果进行验伤的话,电缆线厂老板还要赔偿男记者相应的验伤费用。 二、刑事责任(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明确规定:电缆线工厂老板对男记者造成轻伤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具体量刑如下: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另外,由于电缆线工厂老板生产的不合格的产品,后续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产品不合格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规,包括责令电缆线厂老板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处以货值金额等值至十倍不等的罚款,如果发现情节严重有可能吊销执照或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你们,你们在愤怒的时候是会出手打人,还是能做到冷静处理呢?如果你们是这位工厂老板,你们会是用心做好产品,用质量去打造更好的口碑,还是投机取巧呢? 信息来源:2025-07-15 23:52·红星新闻#记录我的2025##分享城市新鲜事#
湖南,陈先生买到不合格电缆线,投诉无门,找记者爆料该厂家。在采访过程中一名男记者
时刻纯真
2025-07-16 13: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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