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14岁女孩和13岁女同学,和3名成年男子去宾馆,14岁女孩让另外一名

文姐分享生活 2025-07-18 00:11:07

河南驻马店,14岁女孩和13岁女同学,和3名成年男子去宾馆,14岁女孩让另外一名女孩去厕所,两名男子先后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发后,她先说是自愿,又说不是自愿。警方最初定性为聚众淫乱,后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检察院却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驻马店14岁女孩的黑夜:一场被撕裂的青春与未决的正义 河南驻马店的三月,夜里还带着凉意。乡镇中学的女生宿舍二楼,14岁的可心攥着半截跳绳,手心全是汗。她回头看了眼缩在墙角的13岁同学小丽,声音发颤:“真要走吗?” 小丽咬着嘴唇点头,眼睛瞟向窗外——就在半小时前,女厕所里的推搡和耳光还在耳边响,那些“再告状就撕烂你嘴”的威胁,比窗外的黑夜更让人害怕。可心摸出手机,屏幕上是史某发来的微信:“别怕,我带兄弟来接你,保证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绳子一头系在床腿上,可心先顺着墙滑下去,落地时踉跄了一下。小丽紧跟着下来,两人手拉手,借着操场边的树影,翻过了学校那道不算太高的围墙。墙外,三个成年男人的身影在路灯下晃了晃,其中一个喊:“这边!” 可心当时没多想,只觉得跟着他们走,就能躲开那些欺负。她不知道,这道翻墙的裂缝,会让她的青春摔得粉碎。 县城的小宾馆走廊弥漫着烟味和消毒水味。开了房,史某让小丽去厕所待着,转头对可心笑:“你不是说想找靠山吗?跟我们处好,以后在学校横着走。” 可心往后缩了缩,心里有点发慌:“我只是想让你们帮我揍那些女生……”话没说完,就被另一个男人张某拽住胳膊按在床上。她挣扎着踹了一脚,却被死死按住,嘴里被塞进毛巾,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后来的事,可心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疼和害怕。等她反应过来,史某和张某已经穿好了衣服,小丽从厕所出来,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句话不敢说。 第二天早上,可心的姑妈王秀兰接到班主任电话时,手都抖了。“孩子昨晚没回寝室,监控拍到跟几个男的走了!”王秀兰骑着电动车疯了似的往县城赶,报警时声音都劈了:“我侄女才14啊!你们快帮帮我!” 警察找到宾馆时,可心正坐在床边发呆,衣服上还有污渍。王秀兰冲过去抱住她,可心“哇”地哭出来:“姑,我不是故意的……他们说会帮我……” 最初录口供,可心低着头说“是自愿的”。王秀兰急得拍桌子:“你傻啊!他们是成年人!”可心被吓得一哆嗦,眼泪掉得更凶:“我怕他们报复……我怕学校同学知道了更欺负我……” 再后来,她才断断续续说出真相:“我踹了,我想喊,可他们捂住我嘴……”可这些话,在没有监控、没有直接伤痕的情况下,像投入水里的石子,没能激起足够的涟漪。 警方调查时,史某和张某一口咬定是可心主动联系,说“她自己愿意的”。他们手机里存着可心发来的“帮我带绳子”的微信,还有几句抱怨被欺负的话,这些都成了他们口中的“证据”。 王秀兰跑到学校,想调女厕所的监控,却被告知“那个角落摄像头坏了”。她找到欺负可心的女生,对方家长叉着腰骂:“谁看见我们孩子打人了?别是你家娃自己不学好,赖别人! 案件最初被定性为“聚众淫乱”,这四个字像针一样扎在王秀兰心上。她拿着可心被撕坏的作业本、胳膊上的淤青照片,冲进派出所:“我侄女是被欺负怕了才找他们的!她是未成年人!这叫什么聚众淫乱?” 接待的民警叹了口气:“大姐,我们也同情孩子,但定罪得看证据。现在双方说法不一,微信记录又对她不利……” 后来,案件改成了“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王秀兰稍微松了口气,可没等她缓过劲,又接到通知: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史某和张某。 “凭什么?”王秀兰在检察院门口哭了半天,“他们把一个14岁的孩子骗出去,这还不够吗?”负责案件的检察官解释:“是否违背意愿,是否存在引诱,目前证据链不完整。比如孩子说被威胁,但没有录音;说被殴打,没有即时就医记录……” 这话传到网上,炸开了锅。有人骂:“这是纵容犯罪!未成年人的话就这么不值钱?”也有人理性分析:“法律讲证据,不能凭猜测定罪,但未成年人保护更该从严。” 可心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饭不说话。王秀兰端着粥进去,看见她对着镜子发呆,镜子上用口红写着“脏”。“姑,我是不是不该活着?”可心的声音轻得像羽毛。王秀兰一把抱住她,眼泪淌进她头发里:“傻孩子,错的不是你,是那些欺负你的人,是那些骗你的人!” 学校里,可心成了“谈资”。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小丽见了她就躲。可心辍学了,每天坐在窗边,看着楼下的小孩跳绳,眼神空落落的。 王秀兰没放弃,她跑遍了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把可心的遭遇写成材料,一份份递上去。“我侄女这辈子可能就毁了,但我得让她知道,有人为她撑腰。” 可心的父亲从外地赶回来,蹲在墙角抽了一夜烟。这个常年在外打工的男人,看着女儿胳膊上的疤,突然扇了自己一耳光:“是我没本事,没照顾好你。”可心扑进他怀里,第一次放声大哭,把所有的害怕、委屈都哭了出来。

1 阅读:28201

评论列表

蝶为花而碎

蝶为花而碎

85
2025-07-18 03:47

未成年人不论是否自愿都是强奸幼女!不是吗?

归零 回复 容止 07-18 07:03
哪里写了十四周岁?

容止 回复 07-18 06:15
那是14周岁以下,这个文中说了,已经14岁(周岁)了

枫源老刘

枫源老刘

40
2025-07-18 03:34

男的后面有人

JM448000 回复 07-18 06:12
现在这社会环境下还能做混混,肯定认得几个人呗

趙宏伟

趙宏伟

40
2025-07-18 04:17

这几个成年人按强奸罪论处!

JM448000 回复 07-18 06:07
法律说,满了14周岁...

用户18xxx66

用户18xxx66

26
2025-07-18 03:38

叙述案情还是编故事?

用户10xxx20 回复 07-18 05:41
二 U [铜牌][铜牌]

用户79xxx16 回复 07-18 05:19
这个是真实的

近水流台

近水流台

8
2025-07-18 04:24

未成年。什么自愿不自愿

就在今天

就在今天

8
2025-07-18 05:30

编,再编得形象生动点,小编你就这么恨这个社会吗?要编这种漏洞百出的东西来愚昧世人?

JM448000 回复 07-18 06:14
现在这种不学好的小女生多的是!觉得混混帅啊、酷啊、有地位有面子啊...

秋天里的歌

秋天里的歌

5
2025-07-18 06:06

妥妥的强奸

钱铭

钱铭

4
2025-07-18 05:39

太假了,法律规定的未成年就是强奸,写文章骗流量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霜木 回复 07-18 08:06
这就是小编编得故事骗流量。小编为什么选14岁?说明多少知道一点法律知识。14岁是门槛。

黑夜启始 回复 07-18 07:38
14周岁以下

淡然

淡然

4
2025-07-18 05:42

这是AI吗?无论自愿与否,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都是强奸啊,这是什么警察?

未来我来 回复 07-18 06:09
已满14

容止 回复 07-18 06:16
法律写的是14周岁以下,不管同不同意都按强奸,文中这个已经14岁了

晓风残月

晓风残月

3
2025-07-18 06:27

法官有女儿吗?

用户14xxx35

用户14xxx35

2
2025-07-18 06:36

未成年的不论是不是自愿都以强奸论,应该是没收作案工具,割了

用户13xxx23

用户13xxx23

2
2025-07-18 05:47

这不是强奸吗?

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2
2025-07-18 06:36

垃圾小编,靠编这种段子混社会。

老强巴

老强巴

2
2025-07-18 07:29

这个女孩长大也是个卖淫者

用户10xxx44

用户10xxx44

2
2025-07-18 07:37

这个都算自愿么,那些骗婚的怎么就判了的,那小孩都说她踢了,就是不愿意

用户10xxx15

用户10xxx15

2
2025-07-18 06:16

案情严重,必须按强奸罪处理。

用户14xxx66

用户14xxx66

2
2025-07-18 07:22

刑法规定与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一律应与强奸罪论处。

用户10xxx50

用户10xxx50

2025-07-18 08:25

腰里别把刀 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

星光

星光

2025-07-18 07:51

小编真是在编,这你们也能信

雕刻时光

雕刻时光

2025-07-18 07:46

大同法官只凭女方证词口供就判男方强奸罪,这个比大同案恶劣一万倍,给小女孩造成巨大的影响伤害,这个案件是三个男的强奸了小女生却没有判刑

用户99xxx84

用户99xxx84

2025-07-18 07:21

这个可以让那几个去解决女孩受到的欺负和霸凌,没解决就是骗奸,诱奸,真能解决的话,我就不信这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

孤灯清照

孤灯清照

2025-07-18 07:26

我觉得法律应该改成和十八岁(含)以下女生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愿不愿意,都按强奸罪处理,会把这个社会风气改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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