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女子被同居男友家暴到双手受伤,出行只能靠轮椅,男友甚至还叫嚣:搞残了就只能跟着我了!女子想要治疗,男友直接拒绝出钱。 据钱江晚报7月17日报道,小玲因为一次小事被男友弄伤手,生活非常不便,她想要男友拿10万块钱治疗,双方发生冲突,男友再次把小玲打到双腿无法走路。 小玲(化名)在一次聚会中结识了杨某,当时的杨某嘴甜人勤快,还自称是自己经营公司的,这让小玲对他增添了不少好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小玲觉得杨某还不错,虽然有小缺点但是总体是一个良好的结婚对象,于是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 然而好景不长,小玲无意中得知了关于杨某的一些不好的事,那就是杨某曾经有案底。这让小玲非常吃惊。 回去后,小玲就为了这事和杨某吵开了。争论中,小玲想要拿过杨某的手机一看究竟,可是杨某看起来非常慌张。 他见小玲过来拿了他的手机,立刻跑过来想要把手机给抢走。小玲紧紧抓着手机不放,在僵持的过程中,小玲的手被弄伤。 小玲十分难过,伤口疼痛是一方面,手受伤后生活上的不方便更是让她无助。此时杨某表现得又十分积极。 他又是道歉又是写保证书,承诺会付医药费,还承诺会一直照顾小玲。此时小玲不能离开人的照顾,因此没有离开杨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玲发现,杨某身上的疑点有很多,但是他对外一副特别完美的面孔,这让大家都以为小玲找了一个好对象。 在杨某的甜言蜜语下,两人也曾一度走到拍甜蜜婚纱照的地步。然而杨某很快露出了自己的目的,他要求小玲把自己的名字加在她的房本上。 杨某甚至还说,等再买房子要挂到他儿子的名下。小玲还以为杨某指的是和她生儿子,后面再一了解,差点昏过去。 原来,这杨某不但有案底,还早就已经有一个儿子了。而这些,都是小玲此前所不了解的。此时,小玲觉得站在自己面前的杨某十分陌生。 小玲多次想要及时止损,但是又想到两人已经拍婚纱,自己的手又不太方便,因此一次次都忍了下来。 然而小玲没想到,自己一次次的忍让,换来的却是杨某的变本加厉。一次,两人为了治疗小玲手的问题又争吵起来。 小玲自从手受伤以后,就请假在家休息,时间一长工作也没了,看病只能自己花钱,而她的手动手术要花10多万元。 杨某再次对小玲动手,这一次,小玲被打到双腿无法站立行走。即便如此,杨某依然淡定,他甚至表示,把小玲弄残了,小玲就只能跟他了! 这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让小玲彻底心灰意冷。她下定决心抛弃过去种种,彻底和杨某分开。为了避免再次受到伤害,小玲选择了冷处理。 她把杨某的东西打包后放在门外,把门换了锁,自己则悄悄回到了父母家。现在她身心俱疲,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她的手还没治疗好,腿部站起来和走路都会疼痛不已,外出只能依赖轮椅。看着年过七十的父母还在为自己劳碌,小玲非常愧疚。 为了维权,小玲也做出了多种努力,她先是报了警,然后申请伤情鉴定。虽然进展缓慢,但是小玲一直没有放弃。 那么,杨某两次将小玲打伤一事,从法律上可以怎么看? 1、《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执行。 小玲虽然和杨某还没有结婚,但是双方长期生活在一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因此杨某对小玲的食饱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2、《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某对小玲实施了两次家庭暴力,造成小玲的身体不同程度的损害,根据不同的受损程度,杨某将会接受不同的处罚。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杨某对小玲的家庭暴力,给小玲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杨某侵害小玲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目前,小玲已经无法再联系上杨某,看着婚纱照中杨某那熟悉而陌生的脸,小玲很沉默,她只是希望能尽快找到杨某,让他承担起责任,把她的睡觉昂治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对于小玲的遭遇,你怎么看?
北京,一名女子被同居男友家暴到双手受伤,出行只能靠轮椅,男友甚至还叫嚣:搞残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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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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