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丈母娘们集体坐不住了!不是因为彩礼降了,而是有人说该给彩礼套上“法律枷锁”。 说高价彩礼是市场自由,不该硬管,这话有点道理。但转头说结婚五年内离婚就得全退彩礼,十年内退一半,不退就按诈骗判刑,这就有点过了。 婚姻哪是买卖,用年限卡着退钱,不就成了“婚姻保质期”交易? 真这么搞,表面看彩礼可能降了,可婚姻里的真心呢?女方成了“风险承担者”,男方倒像买了份“后悔险”。 法律该管的是借机敛财的歪风,不是给婚姻套上冷冰冰的计算公式。 其实彩礼本是心意,变味成负担才招人烦。与其用极端条款硬压,不如让大家慢慢明白,好婚姻靠的从不是彩礼多少。 你们觉得,给彩礼加年限退赔,真能让婚姻更靠谱吗?
河南驻马店,女子和男友订了婚,男友给了188000元彩礼,还给了4条好烟,4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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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爷们儿
人家荷兰要彩礼就直接按诈骗抓进去了,说明只要执法够严格就没这么多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