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馒头引发五万块的官司?上海这位潘先生在家噎着馒头没了,家属想起七年前买的意外险,保险公司却嘴硬说这不算意外,还拿免责条款说事。
关键是家属火化了遗体才报案,想查到底是噎死还是猝死都没辙了。
保险公司又揪着他有高血压、心脏问题不放,说这是自身疾病导致的。
但这事细想挺有意思:保险公司总说“猝死不算意外”,可真遇到这种卡喉的情况,到底算意外还是疾病?
其实很多保险都有不少坑,界限模糊,就是为了理赔时好扯皮。
家属没及时报案确实不妥,但保险公司也别总想钻空子。
双方打官司打起了持久战,不过最后还是接受了调解,保险公司赔了差不多五万。
你们觉得这个结果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