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裁判文书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31日晚上,33岁的燕某与朋友郑某、刘某一同在一家酒吧聚会。 三人喝了几轮后,酒意渐浓,决定继续在郑某的家里聚饮。 进入郑某家的院子后,他们继续拿着酒瓶,边聊边喝,气氛逐渐放松下来。 大约凌晨1点左右,燕某表示有些困了,便提出先回屋休息,酒精的作用让他未能完全清醒。 燕某悄悄进入郑某的屋内,看到郑某的妻子正躺在床上哄着婴儿入睡。 眼前的情形引发了他不当的想法。在她未察觉的瞬间,燕某借机伸手触碰了郑某妻子的胸部。 这一举动她立刻惊呼出声,惊醒了整个屋子。 听到妻子的尖叫,郑某立刻从冲了出来,他气急败坏,看到燕某站在屋内,顿时火冒三丈。 郑某一把抓起了家中的木棍,迅速将燕某推倒在地。 接着,他抬起脚,用力踹了燕某几脚,愤怒中没有丝毫手下留情的余地。 这时,燕某却并未及时反击,而是抱着受伤的身体迅速逃离了郑某的家,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燕某声称自己在郑某家遭到殴打,并且情绪激动地向警方描述了自己被袭击的经过。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行动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首先对当事人燕某和郑某进行了详细询问,同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 郑某的妻子也向警方证实了燕某的不当行为,说明燕某在她喂奶时突然摸了她的胸部,导致她大声尖叫,而郑某听到后立刻冲进屋子对燕某进行了殴打。 在对现场证人的询问中,几位知情人表示,事发当时,郑某确实在愤怒之下用棍子和脚踢打了燕某。 现场也发现了地面上的一些血迹和打斗痕迹。 经过初步调查,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将郑某刑拘,案件也进入了进一步的司法程序。 在这一审判决后,燕某对于结果表示强烈不满。他坚决否认自己对郑某妻子有任何不当行为,并认为自己被错误指控,背负了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罪名。燕某认为自己并未进行猥亵行为,而是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因此他决定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视案件并推翻原判。 2025年2月5日,二审法院对燕某的上诉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重新审视案件的所有证据和一审法院的判决内容,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是明确和充分的。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燕某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裁判文书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31日晚上,33岁
社会奇幻屋
2025-07-20 13: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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