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夜班提前回家,进门后发现,妻子衣衫凌乱被绑在床上!正当他疑惑时,身

孙子涵讲社会 2025-07-22 10:54:55

上海,一男子上夜班提前回家,进门后发现,妻子衣衫凌乱被绑在床上!正当他疑惑时,身后突然一只手捂住他的嘴,尖刀瞬间割破他的脸,男子挣脱逃跑,事后才得知凶手竟是妻子男同事,对方却既不劫财也不劫色,仅为拍一张照! (来源:极目新闻)

2024年10月18日晚上八点,吴建国的网约车 半天接不到订单,他看着手机里妻子李云霞发来的“早点回家”的消息,索性提前收工。

走到家门口时,吴建国掏出钥匙正要开门,屋里的灯突然“啪”地一下灭了。

他愣了愣,这个点妻子不可能早睡,难道是跳闸了?他抬手敲了敲门,“云霞,在家吗?我回来了。”

门板传来沉闷的回响,屋里却毫无动静。吴建国又敲了几下,加大了音量:“老婆,开门啊,是不是停电了?”依旧没人应答。

他心里泛起一丝不安,他赶紧把钥匙插进锁孔,“咔哒”一声,门开了。

“云霞?云霞你在哪儿?”吴建国推门进去,屋里一片漆黑,只有窗外路灯的微光勉强勾勒出家具的轮廓。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压抑感,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老婆!”吴建国朝着卧室的方向喊,他扶着墙一步步挪到卧室门口,门虚掩着,能看到里面更乱的景象。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门,眼前的场景让他瞬间浑身冰凉——衣柜门大敞着,衣服被扯得乱七八糟,散落一地,行李箱翻倒在墙角,里面的衣物撒了出来。

“遭了,进贼了!”吴建国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目光就扫到了床上。

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他看到妻子李云霞被牢牢地绑在床上,头发凌乱地贴在脸上,衣衫也皱皱巴巴的,嘴巴里还塞着东西,一动也不动。

“老婆!”吴建国吓得魂飞魄散,一个箭步就想冲过去。

就在这时,背后突然传来一阵风,一只粗糙的大手猛地捂住了他的嘴,一股陌生的汗味钻进鼻腔。

吴建国浑身一僵,还没来得及挣扎,脸颊就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冰凉的触感让他瞬间明白——是刀!温热的血顺着脸颊流下来,滴在衣领上。

“救命……”吴建国在喉咙里呜咽着,恐惧像冰水一样浇遍全身。他感觉对方又举起了刀,情急之下,他用尽全身力气猛地向后一撞!

“哎哟!”身后的人没站稳,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捂嘴的手松开了。

吴建国顾不上脸上的疼痛,也顾不上床上的妻子,求生的本能让他转身就往门外跑。

他能听到身后传来慌乱的脚步声,却没听到追赶的动静,反而传来一句气急败坏的喊叫:“我的眼镜!我的眼镜掉哪儿了?”

他连滚带爬地冲出家门,楼道里的声控灯被他的脚步声惊醒,照亮了他脸上的血迹。他一眼就看到隔壁邻居家亮着灯,“砰砰砰”地用力拍门:“张哥!张哥快开门!救命啊!”

邻居张哥打开门,看到满脸是血的吴建国吓了一跳:“建国?你这是咋了?”“快!快报警!家里进贼了!云霞被绑了!”

吴建国语无伦次地喊着,手还在不停地发抖。张哥赶紧把他拉进屋,一边拿纸巾给他擦脸,一边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察赶到时,卧室里只剩下被松绑后惊魂未定的李云霞,凶手早已不见踪影。不过,很快凶手就被抓获。

当警察把嫌疑人带到吴建国和李云霞面前时,夫妻俩都惊呆了——那人竟然是李云霞的同事陈强!

李云霞看着陈强,声音都在发抖:“陈强,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陈强抬起头,眼神有些涣散,嘴里嘟囔着:“谁让你说我累死活该……你就是看不起我……”

原来,几天前在单位维修车间,陈强抱怨加班太累,李云霞正忙着接电话,随口回了句“累死活该”,说完就匆匆走了。

她自己都没把这句话放在心上,却被敏感的陈强记在了心里,他觉得李云霞是在嘲笑他!

案发当天,陈强趁李云霞在家时撬门而入,把她绑起来,本想拍下她害怕的样子,没想到吴建国今天提前回家,打乱了他的计划。

事后经鉴定,陈强行凶时正处于抑郁症发作期,情绪失控才做出了极端行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陈强入室拍照行凶的行为?

陈强未经许可撬门进入李云霞家中,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陈强将李云霞捆绑在床上并堵嘴,属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强用刀割破吴建国面部致其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强的行为构成多重犯罪,应数罪并罚处以刑罚。

2、陈强行凶时抑郁症发作,是否能减轻刑罚?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陈强在行凶时意识清醒,而且他处心积虑,此次行凶明显是长期谋划的结果,虽然案发时他抑郁症发作,但很明显他能人认知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因此,检方认为,陈强抑郁症未影响其辨认或控制能力,需承担全部责任,且不能减轻处罚。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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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晨光渐逝

晨光渐逝

16
2025-07-22 12:35

嘴上积德,就不会招灾惹祸了。有些人天天污言秽语说习惯了,他自己没觉得有什么,听的人肯定恼火,以前有八婆去火锅店吃的,习惯性骂18岁服务员的妈,偏偏人家从小就没妈了,火锅从头往下浇,嗷嗷叫都没停,还多踹几脚,但几乎所有人都站队服务员,现代文明社会,提高素质,学习文明礼貌用语,不然迟早遭报应的。

用户68xxx59 回复 07-22 16:21
你这话应该私下里和嘴欠的人说。在公共场合大义上,她就是受害人。

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9
2025-07-22 17:49

入室挷人!且持刀行凶!属恶性事件!必判!

狮狼嚎

狮狼嚎

6
2025-07-22 14:50

国家刑法需要修改下,有精神类疾病的患者应该要由亲属陪同或居住,不得让患者独自出行,因为谁都不知道患者什么时候病发。这样简直是一个流动的炸弹。

李文太

李文太

6
2025-07-22 19:30

应该是故意杀人,不是故意伤害吧

用户12xxx43

用户12xxx43

5
2025-07-22 19:28

打死,必须打死!打死了活埋!

秋天里的歌

秋天里的歌

3
2025-07-22 14:44

这个也做过头了……

一襟晚照

一襟晚照

2
2025-07-22 20:21

嘴贱的下场

狐狸的尾巴

狐狸的尾巴

2
2025-07-22 15:52

踏马的人才啊。。。

孤单一人

孤单一人

2
2025-07-22 18:44

这种人该判十年以上

用户10xxx84

用户10xxx84

2
2025-07-22 20:10

故事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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