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一女子父亲去世3个月后才得知真相。三个姑姑不但隐瞒死讯,还私分遗产。更离谱的是,二姑一句“这是我们该得的”,暴露了人性的贪婪。 遗嘱真假成谜。二姑称父亲临终前立遗嘱,房产50万给她儿子还债,剩下30万三姐妹分,养老金全归她。但遗嘱是在父亲去世前两天突击设立的,无亲属见证,连律师联系方式都不敢提供,典型的“三无遗嘱”。程序也严重违法。根据《民法典》第1150条,继承人死亡后其他亲属必须通知所有法定继承人。姑姑们不仅隐瞒侄女,连爷爷奶奶都蒙在鼓里,直接侵害了继承权和丧葬权。吃相难看,大姑三姑承认“内心不安”但钱不退;二姑获利最多,轮到赡养老人时却推三阻四。亲情?不存在的,只有“搞钱吃独食”。 那怎么办?法律上,可以起诉遗嘱无效,重点攻破遗嘱形式漏洞,比如无独立见证人、签署时父亲病危可能被操控,申请笔迹鉴定。若无效,遗产由蔡女士姐妹和爷爷奶奶法定继承;若老人放弃,姐妹可全拿。也能追责隐瞒行为,未通知死讯导致姐妹丧失丧葬权,可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相似判例,北京通州案中,女儿未尽孝,法院判姑姑们平分遗产;房山法院也曾支持尽主要扶养义务的妹妹分得遗产。 现实里,父母若再婚或亲情复杂,提前立公证遗嘱加录像,排除潜在纠纷方;子女平时要掌握父母资产线索,防农村亲戚“抱团侵占”。亲情上,二姑那句“金钱丢了能再挣,亲情丢了找不着”堪称讽刺。若真愧疚,姑姑们该退钱并协力赡养老人;蔡女士维权同时,留一线协商空间——毕竟官司赢了,亲情可能彻底凉透。 金钱面前,人性经不起考验,但法律能守住底线。与其事后撕破脸,不如生前明算账。#女子不知父亲去世3个姑姑分掉遗产#
“天降大锅”!湖北襄阳,3岁儿子在路上玩耍时,妈妈突然发觉其口中含物。为防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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