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安:御史脱离史官身份,仅是完成自身性质变化的第一步。当时的御史仍是天子的监察

尔岚看过去 2025-07-26 10:53:15

陈仲安:御史脱离史官身份,仅是完成自身性质变化的第一步。当时的御史仍是天子的监察官。两汉兰台及侍御史印曹藏有天子印符,有符玺御史主印符之使用。西晋省并兰台,合印符的藏用为一职,置符节御史掌管之。东晋南北朝,御史一直掌管天子的印玺符节。天子的印玺符节均在禁中,御史也就一直在禁中直宿。可见御史一直具有天子监察官的身份。我们知道,如果御史作为天子监察官的身份没有重大改变,尚书作为宰相监察官是不可能甘心交出权力的。御史要想总掌监察权,必须脱离天子的直接控制,成为一个能让宰相接受的比较独立的机构。这是御史自身性质变化的第二步。隋初,符玺局脱离御史,改隶门下省。但御史“仍依旧入直禁中”。开皇三年,尚书交出对百官的监察权,换取对御史的监察权,督促御史进一步完成自身性质的变化。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终于罢御史直宿禁中之制。御史自身性质的变化至此全部完成。这也是行政监察权由分到合的一个标志。(《汉唐职官制度研究》,p.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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