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一女子花15.5万,买下一处宅基地,得知房主孤儿寡母不容易,她又多给5000元,不曾想15年后,房子拆迁分得419万,原房主把她该告上法庭,说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归还拆迁款,法院这么判了! "当初我看她们可怜还多给了5000,没想到现在拆迁了却要来找我要说法,真令人寒心!"女子无奈的说道,这句话道出了无数人的心声,也引发了一场关于善意与法律边界的思考。 2003年的对于这位女子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时刻,当时她刚下岗不久和丈夫打算在农村建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她听说村里有一处宅基地正在出售,房主是一对孤儿寡母,生活十分困难。 经过协商双方以15.5万元的价格达成了交易,按照当时的农村习俗,这笔钱已经不算小数目,但这位女子考虑到对方的困境,在交易完成后,又额外给了原房主5000元作为生活补助。 时间一晃就是15年,2017年10月当地因城市规划需要,对这片区域进行拆迁改造,女子当年购买的宅基地及其上的建筑被纳入拆迁范围,最终获得了高达419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这笔巨款改变了女子一家的生活,也改变了原房主一家对这笔交易的态度,当原房主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们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女子归还这笔拆迁款,声称当年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 女子听后感到十分震惊和委屈:"当年是我主动找上门买的,而且我还多给了5000元,现在却来说合同无效,这不是耍无赖吗?"协商无果后,原房主一纸诉状将女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当年的买卖合同无效,怎么也有自己一半的拆迁款。 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做出了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女子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但是法院也充分考虑到了女子的实际投入,根据测算女子购房后自己出资扩建的部分达到了284.81平方米,这部分产生的拆迁收益归女子所有。 直到2018年12月18日,法院正式宣判:4195759元的房屋补偿款中,魏某丽获得3822836元,刘某云母子三人获得372923元。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网友们对此事发表了不同看法,一位网友留言道:"原房主当年卖房是事实,而且买主还多给了5000元,说明她心地善良,现在眼红拆迁款就来反悔,这种行为太不道德了。" 另一位网友则表示:"虽然同情买主的遭遇,但也要看到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法律禁止流转是有其合理性的,不过原房主15年后才主张权利,确实有违诚信原则,或许可以考虑让买主适当补偿原房主一部分,但全部返还确实不公。"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买房还是其他交易,都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同时,也要坚守诚信原则,不能因为利益诱惑就背弃当初的承诺,善意和诚信,应该是我们社会最基本的底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澎湃媒体——女子花16万元买房后拆迁获赔419万元,卖家反悔,法院判了!
2003年一女子花15.5万,买下一处宅基地,得知房主孤儿寡母不容易,她又多给5
恍恍惚惚拍世界
2025-07-29 0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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